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 (一)—。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的;
?
(—二)未?履,行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责任的;【
《 ,。 (三)未》按,。照,规定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的;
!(四:)未依法承担—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
】(,五)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
! (六)未按照规定!报,告和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的;
《 (七)【未按:照规定组织》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或者实!施住宅工程交楼样】板制度?。的;
— (八)未按照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或?者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
!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一)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的或》者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不符合有关规】定、施工要求的;】
(二)!。。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勘察、》设计变更的;
【
(三)未!按照规定参加工【程质量验收或者未对!。工程实体与设计文件!的相符性进行检【查并出具工》。程质量验《收意见或者出—具虚假验收意见的】;
— (四?)未按照规定参与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的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一)未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的或者未】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工程项目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和设备仪器;
】 (二)【未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
【
(三)】未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预拌混凝土等!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未按!照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
?。 (四—)提供虚《假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
—。。 (五)《施工:质,量问题未按照—规定整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未按:照规定报告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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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一)未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未按照规定配备【现场监?理人员?或者监理人员不在】现场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
— (二)未按照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
—(四)未按照规定】和,标准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的;?
(五)!未按照规《定,签署工程质量验【收意见或者降—低,验收标准、》出具虚?假验收意见的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质!量检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影响检】测质量的;
—
? (二)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质量检测—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出具检《测报告的或者检测数!据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 (三)未—按照规定制》订检:。测方:案并:实施检测《的;
—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
》。 (五)不合】格检测报告》未按照?规定在24》小,时内报送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预制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等主要!建,筑材料生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通知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暂!停使用其《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
》
, : (一《),超越资?质许可?范围生?产的;
— : (:二)未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的!;
? (三—),所供应的预》制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等材料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
— ?(四)?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提供虚假】质量证明文件的
!。
第三十八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以及其他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单—位未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或者记录不良!行为
《
第三《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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