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包括下列内【容    — (一)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  (三)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相关】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 《    (四)抽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预》拌,混凝土?质量;     !(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 (六)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   (七)建立】工程质量诚信—考核评价机》制; ?     (八)】建立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九!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文件和资料!;   》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检!查,;  《   (三)对【影响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局部《停工、暂停生产; !。。    《 (四)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相关主体采】取诫勉约谈》。、质量诚信扣分、】记录不良行为—等措施; 》。 ,    (》五)组织工程质【量技术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培训 第十条! 工程质量监督【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制订监督计划; !     》(三)组织实—施工程质量监督【重点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相—。。关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   !  (四)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进?行监督; —   ? (五)编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六):。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 (:三):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 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未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二条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标准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三)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 ,。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完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齐全 】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验收单?位,以,及验收人员名单书】。面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就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程序】。。等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书面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当在【1,5日内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三)依法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    (四)依法!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十:五条 符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要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存:在违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备案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产【。。权登记机构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监察机关等—部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