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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而词采用】“严禁”;
—
,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