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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空心!钢管混凝土构—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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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 钢管?。混凝土结构中混凝土!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类的外加【。剂,。
9【.4.2 混【。凝土的离心法成【型,工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筋混凝—土电杆GB》/T 4623的】规,。定离心混凝》土构:。。件制作应采》用钢模离心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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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 构件?经离心成型后—宜静停1h后—进行蒸汽养》护养护升温、恒温和!降温过程程序应【合理安排养护前应清!除残留?在管段外壁及端部】。的混凝土残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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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件经养?护后其同条》件养护?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应低于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值的《70%产品出厂时】同条件养护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应低于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值【
9.】4.4 》钢,管,混凝土管段经离心成!型后其内表面混凝土!不得有塌落钢—管内混凝土管壁厚】度允许偏差为—。(+8m《m-5mm)养护完!成后:混凝土不应有裂【缝
【9.:4.5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混凝土的强度】检验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执行》用于检查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随机抽取试件的【制作宜采用与生【产,过程相同的工艺方法!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同》批构件拌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时每工班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
】2, 同批构件拌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时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取样不少!于,一,次
! :3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应,。按实际需要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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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 构件!制作:完成后应按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检验构件的外观不!得有严?重缺陷和影响结构】性能、?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检验不—合格:的,构件应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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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 】 ,构件应在明》显部位?标,明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和质:量验收标志》。
—9.4.8 — 构件的《堆放:可由施工单》位设:计支:点复杂与重要—构件需?经设计单《位确认一般》构件宜采用》。两支点堆放》支点位置为离杆端0!.2倍构件》长度处?长构件在场地条件】。。较好时可采用三支点!堆放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和—。排水良好垫木支垫】平,稳、位?置准确、保》持,。在同一平面》内构件应按规格类别!。分开:。堆放堆放构》件层数一般不—宜超过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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