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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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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补《偿本办法所称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是指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依法享》有所有权《的,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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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应当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租?金,标准承租《正式住房《,并且长《期居:住
》 本办法所!称被拆除非住宅房屋!使用人,《应,当在拆迁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租《金标准承租正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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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 拆:。迁补偿方式,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可【以货币补偿,也可以!房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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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各区、县】房地局确定并报【市房地局批准
! ? ?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除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外,还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补偿本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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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将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换算《为成套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后,按《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的拆迁补《偿价:格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给予?补偿: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的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根—据拆迁地点等因【。素,确定:,并报市房地—局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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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成,。套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并扣除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款后】,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给予补偿
! ? 按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房屋的拆迁补偿,】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条— 对经区、—县房地?局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认定:的住房困难户,拆迁!人应当按照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6?。。平方米的标准计【算补偿款
! , ?对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无》正式住房,》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屋内,并且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的:,经区、县房地【局核准?,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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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拆除因国家建设!征用原成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对人》均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补偿【,剩余部《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标准:的20%给予补偿】
】 第:三十二条 被【拆除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自住的房屋按照!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标明?建筑:面,积的,以《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计算;?承租的房屋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标明!的使用面《换算成建《筑面积?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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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被—拆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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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拆除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计算的拆迁补【偿款和?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结算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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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房!屋所有人要求以房】屋补偿的,应当【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规,定计:。。算,的拆迁补偿款全部】用于购买住》房,。原租:赁合同作相》应修改后,租—赁关系应当继续保】。持,。,并且继续执行【国家规定的租金标】。准
! ,第,三十:六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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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子补》偿,并在报据前款制!定,计算的补偿款中【扣除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款后,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给予【补偿
】 拆除》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将补偿款给—予被:拆除房屋所有人 】。
第!三十七?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计算的!拆迁补偿款和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结算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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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 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拆迁》。人可以报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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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其?建筑面积的建—安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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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拆!除用于公《。益副业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或者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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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拆除有》所有权?纠纷的房屋在区【、县房地局》公告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方案报—区、:县房地局《批准后实施拆前【区、县房地局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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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区、县【房地局公告》的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人参照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实?施
】 第四十》三条 拆除房【。屋,拆迁《人应当书面通—知,房屋所有人》;无法通知的,拆迁!人,应当在公共媒体上予!以公:告如:房,屋所有人应当在通】知或者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经区!。、县房地局审—查批准,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拆迁人可以先行拆迁!,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款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并将被拆】除房:屋的有关证》。明文件交区》、,县房地局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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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对被拆除房屋的【评估,?由市:或者:区、县房地》局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应当?通知: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到场,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予以》配合
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或】者其委?托人不到场或者不】予配合?的,评估《。机构也可以》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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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拆迁而迁出—的,由拆迁人—。付给搬家补助—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付给《提前搬家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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