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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 ,拆迁补偿 】第,二十六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补偿本办法所】称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是《指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依法享有所】有权的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  —   本办法所称】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应【当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租金标—准承租正式住—房,并且《长期居?住 :     本!办法所称被拆—除,非住宅房屋使用【人,应当在拆迁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租金!标准承租《正式房屋 【 , 第—二十七条 —拆迁补偿方式—,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可以】货币补偿《,也可以房屋补偿 ! : —第二十八条 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各区、县房》地局确定并》报市房地局批准 】     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除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外,还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补偿?本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九条 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将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换算:为成套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后《,按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的拆《迁补偿价《格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给予补偿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的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根据拆迁地点等因素!确定,并报市房【地局:批准后执行 】     拆【除成套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并扣除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款后,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给予补】。偿 —  :  按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房!屋的拆迁补偿,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条: 对经区》、县房地局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认定—的住房困难户,【拆,。迁人应当按照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6平方米的标准【计算补偿款 !  :   对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无正式《住房,?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屋内,并!且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的?,经:区、县房地》局核准,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第三十一—条 拆除因国家】建设征用原成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对人均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补偿】,剩:余部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标准的2》0%给?予补偿 ! 第《三十二条 被拆除!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自住的房屋】按照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标明建筑面积的,!以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计算;承租的房!屋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标《明的:。使用面换算》成建筑面积》后计:算 : ?。。 ? 第三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被拆迁人 】。 :。 第三十【。四条 拆除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计算的拆迁补偿款!和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结算差价 》 ? 第三十五!条 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房屋所有人要求以!房屋补偿的,应当】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规定计《算的拆迁补》偿,款全部用于》购买住房原租赁【合同:作相应修改后,租赁!关系应当继》。续保持,并且继【续执行国家》规定的租金标—准, !第三十六《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  ? ,  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子补偿,并在报据前!款制定?计算的补偿款中扣除!。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款后,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给予补偿 —     拆除!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将补偿【款给予被拆除房【屋所有人 — — 第:。三十七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计《算的拆迁补偿—款和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结算差价 】 : 第三十】八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拆迁人【可以报?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 》 第?三十九?条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其建筑面积》的,建安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 】 ,第四十条 拆除用!于公益副业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或者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 《 ,第四十一条》 拆除有所—有权纠纷的房屋在】区、:县房地局公》。告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方案报—区、县房地局批准】后实施拆前区、县房!地局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 第四十二条!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区、《。县房地局公告的【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人》。。。参照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实】施 : 【 第四十三》条, 拆除《房屋,?拆,迁人应当书面—通,知房屋所有人;【无,法通知的《,拆迁人《应,当在公共媒》体上予以公告—如房屋所《有人应当在》通知或者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经区【、县房地局》审,查,批准:,,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拆迁?人可以先行拆迁,】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款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并】将被拆除房屋—的有关证明》文件:交区、县《房地:局保:存 — ? 第四十四》条 对被拆除房屋!。的评估?,由市或者》区、县房地》局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应当通知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到《场,,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予以配合】     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或者其!委托:人不到场或》者不予配《。合的,评估机—构也可以进行评估】 ? 《 :第四十五《条 :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拆迁【而迁出的,由拆【迁,人付给搬家补—。助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付给提前搬家!奖,励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