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拆《迁补偿
《。
第二十—六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补偿本》办法所称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是指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依—法,享有所有权》的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
?。
? : :本办法所称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应!当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租金标准承租【正,式住房,《并且长期居住
! , 本办【法所称被拆》除非:住,宅房:。屋使用?人,应当《在拆迁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租金标准承租正【式房屋?
?
第二】十七条 拆—。迁补偿方式,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可!以,货币:补偿,也可以房屋补!偿
! ,。第二:十八条 》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各区、县房【地局确定《并报市?房地局批准
【
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除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外,:。还,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补偿本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二十九条 — 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将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换算为成套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后,:按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的拆迁补偿价格】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给》予补偿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的【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根据拆迁地点】等因素确《。定,并报市房—地局批准后执行 】
: ?。 拆除成—套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并扣除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款后,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给予】补偿
】 ?按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房,。屋的拆迁补偿,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条《 对经区》、县房?地局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认定:的住房困难户,拆迁!。。人应当按照》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6平方米【的标准计算补偿款 !
】对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无正式住】。房,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屋内,并且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的,】。经区、县房地局核】准,,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 第三十一条【 拆除因国—家建设征《用原成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对人均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补偿,剩《余部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标准的20!%给予补偿
【
》 , ,第三十二条 被】拆除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自住的房屋按照】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标《明建筑面积》的,以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计算;承租》的房屋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标明的使用面换算】成建筑面积后计算】
【 , 第三?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被拆迁?人
《 ,
? 第三十四条 】 拆除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计算的拆》迁,补偿款和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结算差价
!
第—三十五条 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房屋所有【人要求以《房屋补偿《的,应当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规定?计算的拆迁补偿【款,全,部用于?购买住房原租—赁合同作相应修改】。后,:租,赁,关系应当继》续保持,《并且继续执行国家】规定的?租金标准
—
《
第三十六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
》 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子补】偿,,并在?报据前款制定—计算的补偿》。款,中,扣除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款后《,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给:予补偿 《
: 拆除】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将补偿【。款给予被拆除房【屋所有人
【
第三十!七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计算的拆迁补】偿,款和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结算差?价
?
— 第三?。十八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拆迁人可以》报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
第!三十九条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其建【筑面积?的建:安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
】。 ,
《 ,第四十条 —拆除用于公益—副业: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或者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
第【四十一条 》 拆:除有所有权纠—纷的房屋在区、【县房地局公告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方案报区!、县房地《局批准后实施拆前】区、县房地局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 :
: 第四十》二条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区、?县房地局公》告的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人参】照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实施
》
第【四,十三:条 拆《除房屋,拆迁人【应当书面通》知房屋所有人;无法!通知的?,拆迁人应》当在公共《媒体:上予以公《告如:房屋所有人应—当在通知或者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经区、县房!地局审查批准,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拆】迁人可以先行拆【迁,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款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并将被拆除房!屋的:有关证明文件交【区、县房地局保存】
【 第四十四条 】 对被拆《除,房屋的评估,—由市或者区、县房】地局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应当通知!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到场,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予】以配合
— 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或者其》委,托人不到场或者不予!配合的,评估机【构也可?。以进行?评估
—。
《 第四?十五条 《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拆《迁而:迁出:的,由拆迁》人付给搬家补助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付给提前搬家】奖励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