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 建标库

第十部分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天津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孕育了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形成了“近代中国看天津”的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努力创造丰富多彩和具有天津特色的城市景观,建设特色旅游城市,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规划遵循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格局和风貌特征、保护历史遗存原真性的原则,按照保护城市风貌、体现地方特色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保护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继承和发扬城市的历史文脉,提升城市文化品质。

  天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包括物质形态的保护和非物质形态的保护两个方面的内容。

  在物质形态保护方面,按照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三个层次,建立保护体系,提出相应的保护策略。规划将中心城区中的历史城区、蓟县县城、杨柳青镇、葛沽镇和盘山风景名胜区、蓟县黄崖关古长城保护区等作为重点保护内容。为保护天津历史城区独特的整体历史风貌,在中心城区历史城区内,划定9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和5片历史文化风貌区,占历史城区总面积的14%。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9片:一宫花园历史文化保护区、估衣街历史文化保护区、赤峰道历史文化保护区、中心花园历史文化保护区、劝业场历史文化保护区、承德道历史文化保护区、解放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五大道历史文化保护区、鞍山道历史文化保护区,总面积357公顷。 规划共划定5片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古文化街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海河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解放南路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泰安道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保护面积为494.8公顷。规划针对14片保护区的特点与现状问题,从天津河湖水系、路网格局、城市轮廓与建筑高度控制、街道对景保护以及整体空间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要求完整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整体空间格局与风貌,并对历史城区提出保护与控制要求。同时,对6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8处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850余处历史风貌建筑也提出了保护原则。

  在非物质形态保护方面,保护的重点是以杨柳青年画、“泥人张”彩塑、“风筝魏”风筝为代表的民间工艺,以评剧为代表的地方戏曲,以大鼓、时调、相声为代表的地方曲艺,以狗不理、桂发祥、耳朵眼、利顺德、起士林、老美华等为代表的传统商业老字号等。同时,规划强调要保护历史上的工艺作坊、历史典故发生地和传统地名等,继承和繁荣古文化街、估衣街、和平路等天津商业街区的传统商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