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市政和!管线工程规划管【理 第四【十七条 市政和【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市》政、管线《工程及其附属工程】。路径红线或选址工】。程定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实,。施竣工规划验收【 《    建设单位】或个人修建下列市】政,、管:线工程及其附—属工:程施工前必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 ,     》(一)给排水、【热力、液体燃料【、燃气、空气和固体!等,运送管?道及:。附属:设施;  】   ?(二)电力、电【信、有?线电视、《道路照明《。。设,施、电车、交—通指挥信号》等,线,。路及微?波通道及《其附属设《。施; —    《(三)铁路、道路、!。公路、?广场、?。梯道、桥《。梁、隧洞、地—下通道、缆车、挡】土墙、架空索—道和转道交通;【     (!四)地下人》。。防工程;  !  :。 (五)其他—市政、管线工程【  》   修《建、架(埋)设【临时市政、管线工程!的应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四十八《条 市政、》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按?下列程序办理—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划路径红线》或提出选址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二,。十五个?法,定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核划路】径红线或发》出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其附件】。。、附图;《 :  ?   (二)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路径红线或选址意见!通知书要求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在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市—政、管?线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图及说明!如涉及铁《路、河?道、道路、绿—。化、环?保、消?防及其他主要设施时!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 《 :。    (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市政、管—线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图及说明《之日起在二十五【个法定工《作日:内发给审查意见【书其中对涉及征【地的市政《、管线工程》必须先?。按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   (四)—市政、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领《和规划验收按—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程序《办理 《 —第四十九《条, 成:片新建地区》的地下管线工—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市政!、管网综合设计方】案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单项《市政、?管线:建设审批手》续 — ?第,五十条 新建、改建!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通道等设施时在!取得路径红》线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有关管!线,部门提出拟建计划】提交:有,。关资料并《。进行综合安》排 【 , 第五十一条 【市政、管线工程【放线后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定线不得施工 ! 第】五十:二条 需《。要变更批《准的市?。政、管线工程设计】图说的应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 《 ? 第五十三—条 :市政、管《线工程?开工期限按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的延期必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审批权限报》请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 第五—十四:条 穿越《城市规划区的公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实施道路红线控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