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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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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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将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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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过失将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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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委托、拖延鉴【。定时间造《成,事故:和,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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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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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做!出错:误鉴定?的,由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对房屋】所有:人、使用《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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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房屋所《有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排除危险、赔偿】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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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现房屋损坏不—及时维修有》险不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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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危—险给他人造成危害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排除危险、赔偿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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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和使用?性质任意拆墙—打洞或对房》屋使用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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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拒绝采取解【危措:。施而继续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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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行为人在房屋附近】施工:、堆物或碰撞危及】房屋安全而导致【事故:的
!第,三十七条《 异:产毗连或共有房屋】经房:屋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或己!。查出险?。情一方提出防范解】危措施另一方拒【绝或拖延而导致事】故的由拒绝或拖延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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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可,。责,令房屋所有人限【。期委托鉴《定危及使用》人和:他人安全逾期不【委托鉴定的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指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加固机构进行直接鉴!定、加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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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装修过程中有禁】止行为之《一的由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恢复原状或—加固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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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其房屋买!卖、交换、出租【、抵押的合同无【效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拒绝、阻《碍、:。刁难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以暴力、威胁办法】阻碍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对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于: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作【出,。决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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