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安全鉴》定
:
?第五条 设立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加固机构应向平顶】山市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经初审同!意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第六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
(一】)接受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
!
(二)负!责,承办房屋安全纠【纷,的技术鉴定;—
【。
?(三)受委》。托,对投:。入使用?的房:屋(含厂房和公共建!筑)的加固、—加层、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定;
!
(四)参】与房屋?损毁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抢:。险救:灾;
】
? (五)受委托对遭!受灾害侵害》的房屋损坏程度及其!安全性?能进行?鉴定
?。
》 , 第七条《 房屋?安全鉴定应有2【。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对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鉴—定机构可另外聘【请有关专家或有关部!门,参与鉴?定
】 第:八条: 房屋安全鉴定人】员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应只备5》年,以上建筑设》。计或施?工经验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岗位培《训并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岗位证书
】
第九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直接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安全有疑问】的,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 有危险《症状的房度必须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 ?
: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应提交下—列资料:
》
《
:
(《一)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
! (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
!
》 (三)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法人资格证或】身份证?、产权人委托书【;
》
(四)!房,屋地质、设计、【施,工、竣工、修缮、装!饰装修、改建—、加层等有关技【术资料;
】
(五)!房屋安全鉴定—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
?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自接到《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之日起1!0日内答《复委:托人是否予以—鉴定
》
第十条】 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应》遵守:下列程序:
【
】(一)受《理委托;
!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建筑物!环境搜?集有关技《术资料等;》
—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房【屋的各种破损数据】和状况并绘制—草图及拍照等—;
》
(四)!。整理技?术资料进《行检测验算;
!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意见;
》。。
: , ,
《 (:六)签发《鉴定报告
》
第十!一条 房屋安全鉴定!文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鉴定—人员签字并注明职】称和编号;
【 ,
(】二)鉴定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
《。。
, :
《 (三)加—盖"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
第《十,二条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文本"》和"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由:市房屋?安全管理《部门监制
》
《
第《。十三条 房》屋,。经现场鉴定》后15日《。内出具鉴定》文,书特:殊结构?、难度较大》的,一,。般,不超过30日
】
第【十四条 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 ,
》。 房屋?安,全鉴定以幢为—鉴定单位按建—筑面积进行计—量
】 ,。第十五条 尚—未交付使用的房屋和!己经整幢消》失,的房屋?不,属于:。安全鉴?定范:围
!。。 倒塌《的房屋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技》术分析的鉴定—机构应该受理鉴【定委托
》
《 第十六条 【房屋安全《鉴定执行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评定房屋》完损等级执行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对工业!建筑鉴定执行国家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对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的鉴定》还应参?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
第十【七条 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 ,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要:。。继续观?察的房屋;》
,
:
《
: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加固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
】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无修缮价—值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
?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要《立即拆除《的房屋
《
:
:
: ,第十八条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是房》屋安全鉴定》的技术依据和申办】危,房改造、维修、【加固及房屋安全【纠纷处理的唯一【合法依?据
》
?
申请人向【规划:。、计划、拆迁等部门!申请旧房改造—必须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未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规划》、计划、拆迁—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
?。 非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资料《无效
《
第十】九条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现场录—。相带:、照片资料等均属房!产档案资《料由专职鉴定机构】统一编号保管—有效:期为:1年:存档期不《得少:于2年?
》
第二十条》 对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20日内!申请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员重新!鉴定;亦可向其他】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应另:缴,鉴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