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十章: 管线工程》
,
?第五十八条 城市管!线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指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热《力、燃气、电信等各!种地上、地下—管,线,的建设?。工程
】
城》市,管线工程应》与城市道路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
:
? 第五十》九条 在《市区:设置的?各,种管线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
:
》 第六十《条 :城,市新区开发时应【按管线综合规划【断面安?排敷设各种管—线
《
— 各种地下管线相互!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附录6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地下管线《的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的?结,构、标?高,、管:。线的技术《要求:以及与其它管线【交叉的?相对位置等》因素确定《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附录7的《规定
!
各种地下【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应符合附《录8规?定工程管线在—交叉点的高》程,应根:据排水管线的高程】确定
【
第六十二【条 :在旧城区敷》设各种地下管线【当道路?狭窄、?管线繁多时》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充分措—施后可适当》减少水平净距但不得!。低,于表6规定的数值
!
!表,6旧:城区各种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单:位m
—
》 名称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电讯【导管热力管
—
,
【 给水管--—1.01《.00.50.50!。.51.5
!
—雨水管?1.0-《-1.00.50.!5,1.01《.5
!。
污水》。管1.0《1.0?--0.5》0.51.》0,1,.5
—
电力电!缆0.50》.50.5--0】.50?.,51.5
】
《 电信电缆0【.,50.50.—50.5--0.5!1.0
《
!。电讯导管0.51.!00.50.50.!5,--1?.0
》
【热力:管1.51.5【1.51.01【.01.《0,。--
《 《
? 注:电,力电缆为53KV及!以上时与直埋—。电信电缆的》最小净?距,为2.0m
—
《
第六》。十,三条 沿道路设置管!线应依次由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方向排列》原则上按电力电缆、!污水管、《热力管?、雨水?管,的顺序依次排—列在路?东或路?南,;按电讯电缆、燃】气管、供《水,。管的顺?序排列在路西或路北!
《
宽度在!40米以《上的道路可采用双管!线布置横过道路【的线段应尽量与道路!中线垂直
》
》 第六十四条【 各种管线》的敷设除交叉处外】不得上下重叠如交叉!敷设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
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小口》径管线让《大口径管《线;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可弯曲管线】;拟建管线让已建管!线;非?主要:管线让主要管—线;技?术要求低的》管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柔性结《构管:。线让刚性结构管【线
!第六十?。五条 市区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 第六十六—条 在城区范围内】各单位?的专用管线不—得在道路红线内【敷,设
?
第六】。十七条 新建—桥梁设计必须—预留各种管线(不】含易燃、易爆管道)!的位置
《
,
《第六十八条 —管线工程穿》越市区?道,。。。路、公路《、铁路、隧道、【绿化地带、》人防设?施、河道、建筑物】以及涉及消防—、净空控《制和其它管线—的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技?。术规定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