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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建管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 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安装规—定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或者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 违反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或,者擅自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筑—节能设计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违反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建设项目!施工或者销》售现场?公示建筑节能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由市建管办!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报:。告的由市建》管办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三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建管办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 未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检测的;
】 (二?), 未将检测数据【实时录入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的;
(三!) 未通过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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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建管?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 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不合格的节—能建设工程材料【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采取措施以致!。。施工能耗不符合【施工:能耗标准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 【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未按规定《建立施?工能耗数据台帐【或者做?好数据分析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市建管办、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 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的;
》 (二) 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 (三) 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
《 (四)— 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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