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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建管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 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安装规定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或者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 【违反: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或者擅自】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筑:节,能设计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 ?违反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建《设,项目施工或者销售】现场公示建筑—。节能: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由市!建管办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报:告的由?市建管办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三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建管办【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 未—。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检测】的;    (二!。), 未将检测数据【实时录入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的《;    (三】。) 未通过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的; 】  :  (四) 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建管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  (一《), 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不合格《的节能建设工程材料!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 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采取措施以致施【工能耗不符合施工能!耗标准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未按规定—建,。。立施工能耗数—据台帐或者做—好数据分析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市建管办、【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 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的《;   》 (二) 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  (三) —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    (四)!。。 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