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建【。管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
(一) 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安】装规定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或者【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 违反—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或者擅自《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筑节《能设:计,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 违】反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建设项目施工或!者,销售现场《。公,示建:筑节能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由市建管办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报告—的由市建管办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三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建管!。办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 未!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检测:的;:
(二【) 未将检测—数,据实时录入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的,;
:
, (《三) 未通过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的;
】 (四) 》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建管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 (一) 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不合】格的节能建设工程】材料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二)《 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采取【措施以致《施工能耗不符合施】工能耗标准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 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未,按规定建立施工【。能耗数据台帐—或者:做好:数,据分析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市【。。建管办、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 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的;
】 (二)《 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三:。) 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
》
? (四) 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