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激励】措施
第三十!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节能专项资金中安】排建筑节能》资金用于下列活【动
(一】) 奖励优于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示范—项目;
】(二) 住宅节能】改造等?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 (三)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推广;
(!四) 推《进建筑?节能的?其他活?动
《 建《筑节能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费—。用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并》按照财政预算严格执!行,
》 居住建《筑和公益性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第三十八条 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对民—用建:筑节能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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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及民用建!筑示范?项,目等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中需《要,采用没有相应标准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机构等进》行技术论证;经论证!符合节能要求及质】量安全标准的可【以在该建《设工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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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技术条件【成熟的?可以:按,法定程?序纳入地方》建筑节能标准
】第四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做好合同能】源管理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并】在,本市建筑《能耗监?管信息?系统上?为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企业?发布信息提供服【务
鼓励!社会资金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投资【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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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建筑节能服务机构】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资!金支持、《。税,。。收优:惠和融资服》。。务等
第四十【二条 ?。鼓励:建设单位根据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环保:和节能运行管理的要!求建造?优于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绿色建筑申报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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