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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第】二十六条 本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既有》民用:建筑分类节》能改造;鼓励既有】。。民用建筑在节能【改造时设计、安【装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第》。二十七条 市房【屋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商务、旅游、教】育、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既有民用建筑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将调查》分析报告《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建!筑节能规划和—既有民用建》筑调查分《析报告制《定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 ? 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计》。划由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进行节能—改造
《 鼓》励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
!第二十?九条 住宅小区综】合改造、房屋修缮】或者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享受政府补贴】的应当同步》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强制性标》。准明:确节能改造措施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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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规】定的建筑节》能改造措施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三十条 !实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应当制定节】能,改造方案《优先选用建筑外【遮阳、门窗改造、幕!。墙抗热辐射等经济】合理的节能》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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