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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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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动迁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细则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五条? 动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迁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止动迁并可—对单位及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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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取得房屋动迁许!可证或者《未按动迁许可—证的规定擅自动迁】。的;
— (二)委】托未取?得动:迁承办资《格证书?的单位动《迁的;
【 (三—)擅自提高或者【。降低补偿、安置【标准扩?大或者缩小补—偿、安置范围—的;
【 (四)—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动迁期!限或者?擅自延长临》迁,期限的;
】 ? (五)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发放?。房,。屋补偿费、临—迁费:、搬:迁费的;
】 (》六)未取《得动迁主管部门【发给的动《迁范围验《收合格证而组织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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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动迁承【办,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迁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止动迁和《吊销证书其》。。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可对单位】及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
— (》。一)未经批准自【行动迁的;》
》。 , (二)伪造、涂!改,、转让动迁承办资】格,证书的;
【 , (三—。)擅:自,或者变相转让动迁任!务的
! 借承办《动,迁之机营私舞弊【截留房屋的》要予以退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七条 被【动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迁—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及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
? (一)!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
】 (二)借故强占住!房的;
! (三)》新房安置时无正当】理由拒不《按,期进户给动迁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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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有关单位—或人员违《反本细则规定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借动迁之机】卡要:房屋或索要财物的】应退还房屋没—。。收非法所得由—有关部?。门给予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行政》处分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罚,。款标:准按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罚款】和没收的非法所得】。上缴同?级,财政
】 , 第五十条》 阻碍动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公然侮辱、殴打动】迁部门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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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被处【罚的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动迁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由动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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