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荷载的有关》系数:
?
4.3.!1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
【 1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0;》
:
》 2】)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
!
《 3)【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不】应大于1《.0:0
】 2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一般】情况下应取1—.40;《
:
— : 《2)对?标准:值大于4《.0kN/m2的】楼、地面可变—荷载:应取1.30
!
? 3》 温度作用的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40
《
,
4! 当验《算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时《荷,载的分项系》数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
【 1)验】算结构的倾覆、滑】。移时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不应《大于1.00—;当可变《荷载的存在对—结构有利时》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应取0;
!。
【。 2)当对验!算结构?的抗漂浮稳》定有利时永久荷【载分:项系:。数不:应大于1《.,。00;
】
《 3)【当验算结构的抗【浮、滑移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等的有!关规定
!4.3.2 — ,工程:结构:楼、地面及屋面【可变荷载当采—用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时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 可?。变荷载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γL
》
!。 注1— 对于不》随时间?明显变化的楼、【地面及屋面可变荷载!设计使用年限调整系!数γL可取1.【0;
?。
?
,
, ,。 — 2 ? 当设计《。使用年限介》于表中?数值时?可采用线性》插入计算γ》L;
—
,
? , 《 3 风荷载【、雪荷载等》。可变荷?载当采用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γ:L,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
》
4.3.【3 : 工:程结构荷《。载组合中可》变荷载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等】的有关?规定
—
4.《3.4? 厂房楼、地【面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可按工程实际采用!但在任何情况下【组合值系数不应【小于0.《70频遇值系数不】应小于0.70准】永久:值系数?不应小于0.6【0
?
4.—3.5 短暂设】。。计状况下荷》载分项?。系数:可对:本,。规范第4.3.1条!的规定值作降—幅调整调整的幅度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但荷载】分项:系数不宜小于1.0!
》。
4.3.6 【 偶然设计状况【。下,偶然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等于或】小于:。1.0
【
:4.3.7 【当工程?结构或构件进行动】力计:算时:荷载有关系》数的选取应符—合建筑结《构振动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