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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荷载效应—组合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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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工程结构【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设备配置【等实际?对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结构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组合—并应采用各》自最不利的组—合常用?的荷载组合应分为】基本组合《、标准组合、准【永久组合或频遇组合!以及:偶,然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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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计算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并应符合《。下式规定
—。
》
《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国】家现行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标准》的规:定,采用;
—
,
,
】 , Sd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本规范第4.2.!3条、第4.2【.8条计《算计取;
【
《 , 】Rd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结构设计—标准的规定采用【
—4.2.3 — ,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从下【列荷载组合值—。中取用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由可变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
,
【
— 式中第j个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本规范?第,4.:3.1?条采用;
》
》 》 《 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为主导可变荷—载Q1的分项系【数,按,本规范第《4.3.1条采用;!
】 】按第j个《永久荷载标准值【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 《 按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Qi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
—
?
— :。 第i个可变】荷载Qi的组合值系!数应按本《规范第4.3—.4条采用;
【
?
: ? 《 第《i个可变荷载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其中为主【导,可变荷载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应《按第4.3.2条采!用;
】 《 《 :m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数;
—
:
— 《 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 2 【由永久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
!
》
: :。。 3 《 荷载效应设—计值中有关参—数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组合中的—效应:设计值应《满足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条件;【
《
》 ? 2)当对法【明显判断时应—。依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作为选其中最不利】的荷载效应》设计值;
】
》 3)当有!。预应力作用时预应力!荷载:。应为永久《荷载
4!.2.?4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根据不同设】计要求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准永久组《合或频遇《组合计?算荷载组合效应【设计值并应》。符合下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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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Sds】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本规》。范第4.2.5【条,~第4.2.7条】计,取;
】。 — C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包】。括变形、裂缝、【振动线位移》、,振动速度、应—力等的限值应—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结构标?准,。的规定采用
】
4.2—.5 荷载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
—
:
】 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4,.2.?6 : 荷:载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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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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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ψ—qi第i个可变荷】载Qik的》准永久值系数按【。本规范第《4.3.4条采用
!
!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
4.2.!7 荷载频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采用:
!
《 式中第1【个可变荷《载Q1k《的频遇?。。值系数按《本规:范第4?.3.4条采—用
《
,
—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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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偶然:设计状况时荷载偶然!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
1— 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
【。
》
— 式中按偶】然荷载?设,计值Ad《。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偶》然荷载分项系—数,按本:。规,范第4.3.6【条采用
】
2 偶!然事故发生》后受损结构整体稳】。固性验算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
】
,
—
3 】 ,本条第?1款和第2款—中组合中《的效应设计值应【满足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条件
》。
【4 不应》同,时将两种及》以上:的偶然荷载进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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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与【。偶然荷载同时出【现的其?他,荷载代表值宜依【据工程实际确定【也可根?据工程经验、—试验、测试资—料,以及偶?然设计状《况相关规定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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