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荷载效应!组,合值
》
4.2】。.1 ? 工:程结构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设备配置【等实际对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结构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组合并应采用—各自最不利的组合常!用的荷?载组合应分为基本组!。合、:标,准组合、准》永久组合或频—遇组合以及偶然组合!
?
4.2.2 !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计算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并【应,符合下式规定
【
:。
! ?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国》家现行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标准的规定】采用;
! : 《 ? S:d,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本:规范第4.2.【3条、第4.2【.8:条,计算计取;》
【 》 Rd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结?构设计标准的规定】采用
?
4—.,。2.3 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从?下列荷载组合—值中取用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由可—。变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
【
:
:
《
式中第!j个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本规范第《4.3.1条采用】;,
:
! ? 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为】。主导可变《荷载Q1《的分项系数》按本规范第4—.3.1条采用;
!
《
【 按》第,j个永久荷载标准】值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
《。 【 按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Qi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
【
— 《 第i个可》变荷载Qi》的组:。合值:系数应按本规—范,第4.3.4—条采用;
—。。
— 】第i个可变荷载【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其中!为主导可变荷载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应按第4》.3.2条采用;
!
?。
》 , m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数】;
! 《 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
《 2 由永久】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
】
?
—3 荷载效应设】计值中有关参数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组合中的效】。应,设计值应满足—。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条件;【
,
,
! 2)当—对,法明显判断时—应依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作为!选其:中最不利的荷—载效应设计值;
】
?
? — 3)当有》预应力作用时—预应力荷载应为永】久荷载?。
?
:
4.2.》4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根据不】同设计?要求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准?永久组?合或:频,遇组合计算荷载组】合效应设计》值并应符合》下,式规定
—
《
!式中Sds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本规!。范第4.2.5【条~第4.2.7】条计取;
!
》 C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包《括变形、裂缝—、振:。动线位?移、振动《速度、?。应力等的限》。值应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结构标准的规定【采用
》
4.2.5】 , 荷载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
!
! 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
4.2.6 ! 荷载?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采《用
—
】。 式《中ψqi《第i个可《变荷载Qik—的,准永久值系数按本】规范第?4,。.3.4《。。。条采用?
— 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
,
4.2【.7 荷》载频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采用
!。
?
! 式中第1个—。可变荷载《Q1k的频遇值【系数:按本规范《第,4.3.4条—采用
《
?
》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
,4.2.8 【偶然设计状况时荷】载偶:然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
:
1 ! 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
?
?
:
式!。中按偶然荷载—设,计,值Ad?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偶然荷载分项【系数:按本:规范第4.3—.6条采用
!
,
:。 2 偶【然事故发生后受损结!构整体稳固性验算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
:
《
:
】3 : 本条第1款—和第2?款中:组,合中:的效应?设计值应满》足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条件
!
】 4 不应同时】将两种及以上—的偶:然荷载进行组合【
】 5 》与偶然荷《载同时出现的其他荷!载代表值宜依—据工程实际确定也可!根据工程经验、试】验、测试资料以及偶!然设计状况相关【。规定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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