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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安—。全与: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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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12.1.1 【 污水?。处理站(场)设【。置的安?全设施与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12.》。1,.2 污水处理】站(场?)内道路《。、平面布《置间距、建(构)筑!物耐火等级、火灾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爆炸危】险分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
《。
12.1.—3 污水处理站】(场)内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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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建(】构,)筑物的防腐措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和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的有关规定【执行
1【2.1.5 污水!处理站(场)灭【火器的配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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