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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开发建设【。
第》六条 坚持市—政,府总揽、合理布【局,、,综,合开发、规范运作】的原则通过集中【、分:散、:配建:等方式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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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市政府根据》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非赢利机构或以【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建设方式】 , 市人民政府结合】廉租住房建》设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配建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第八条【 ,分散: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危》旧,住房较多、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居住用地—结合危旧房改造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个人《出建设成本》单位资助公共—。部分政府减免有关】。税费 《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须经市政府批准具】体,建设、?分配方案《应当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 分散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在优先满足》供地单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职!工,需,要的基础上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一向其【他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配出售
第!九,条 配建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市人民!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在项目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的《要求由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方式 《 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该项目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项目用地!应在:供地:公告:中注明配建的开发】条件并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确需缓交《或分期缴交配建部分!土,地面积出《让金的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在,用地合同《中约:定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8】。5,㎡范围以中小套型为!主并根据《居民的?收入:和居住人数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不同套型》的比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技《术规定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优先安《排,。使用存量闲置建设】用地 ? (二)税》收,。减免: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执行 】(,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8:〕13号《)的规定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 (四)免收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小区外基础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六):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并已向社会》公布的其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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