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投料试车
9.1 投料试车前检查
9.1.1 本条的规定是由化纤工厂投料试车连续化生产、物料多处于高温状态、有些原材料存在易燃易爆等特点所决定的,在试车前,应编制详细的涉及各个方面的检查方案,并尽可能表格化、内容明确,记录签字清楚完整,做到不漏项、可追溯。
9.1.2 生产准备方面的检查主要是防止人员未到岗或职责不明确、相关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不能有效执行、物资准备不充分等影响投料试车的连续进行。
投料试车的指挥机构为多方参与的临时机构,要做好与业主生产管理和调度机构的融合与衔接,保证试车稳定后的装置顺利移交。
相关人员既指与配合投料试车工作相关的外部人员(如指导专家或顾问、供货商技术人员、施工单位保运人员等),也指业主生产管理及调度、岗位操作人员等内部人员。
投料试车为连续化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机物料、包装材料等要按照生产规模准备满足一定生产周期的数量,并且品种规格符合要求。
由于化纤工厂的某些样品为在线高温取样,辅助的取样工具、器皿等要耐高温、防烫伤、便于运送等。
投料试车前,水、电、汽、气等公用工程系统已经投入稳定运行,为保障投料试车顺利进行,必须对上述公用工程系统进行再次检查确认,避免出现故障。
9.1.3 本条第1款、第3款、第4款、第6款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化纤工厂具有如下特点:其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属于可燃或易燃品,有些生产部位属于爆炸性危险场所;个别设备有使用带放射性的仪表,有些区域会产生粉尘,有些物料是在高温高压下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会有大量半成品堆放,个别车间内操作人员较多,生产厂房面积较大,且为封闭式,发生事故时人员疏散难度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安全方面的检查是化纤工厂投料试车前必须完成的工作,可以消除隐患,避免和防止事故发生,也是工厂或项目当地安全和消防管理部门主要监管的内容。
9.1.4 “三废”处理及环保设施方面主要是检查这些设施的运行是否正常稳定,特别是针对投料试车期间产生的异常污水、废气、废渣等能否及时收集处理,不能及时收集处理的应采取临时措施。
9.1.5 化纤工厂投料试车前专业检查参与的专业主要包括:工艺、设备、电气、仪表专业;其他专业如建筑、结构、公用工程(给排水、暖通、热力)等,其专业检查内容视实际情况确定;专业检查宜按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厂区工程等划分界区,多专业协同参与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