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联动试车内容和要求
8.2.1 对包括重要或特殊设备的某系统进行联动试车时,应通知相关设备供货商技术人员共同参与试车,提供技术支持,本条的相关人员同样包括相关设备供货商技术人员。
8.2.2 通过联动试车达到如下日的:全面检查装置的机器设备、管道、阀门、自控仪表、联锁和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的性能与质量,全面检查试车系统是否达到投料试车的要求,进行生产操作人员的实战演练。联动试车结束,在对运行记录进行分析讨论后,试运行经理应在联动试车报告中对试车效果进行评定,确认发现的缺陷全部消除,并判定是否具备投料试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