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外部条】件准备
《
6.【4.1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由业主—。负责业?主上级或主管—单位:应参与协调》;
! 2? ,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在投料试车前】完成
?
6.4.!2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 1 业主应根!据,与外:部协:作单位签订的供水、!供电、供汽、供【燃,料,等合作协议或合同】并按试车方案要求落!实开通?。时间、数量、规【格要求、《。计量方法等;—
! ,2 ?业主应与电讯部门签!订通:讯、网络《等开通?协议并落实开通【时间:;
《
【3 根据》生产特?点业主应签署或落实!运输车辆及公—路、铁路、码—头等与货物》运输相关的》合作服务协议—;
【 ? 4 ? ,需要依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或设施长期协作【。。。。的业主应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
【。 5 业【主应与?当地安全及消防、职!业卫生?、“三废《”处理及环保等主】管部门建立》。定期检查《或通报协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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