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 外部?条件准备
【
?。6.4.《1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由业主负责业主上级!或主管?单位应参与》协调;
! 《2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在投料试车前】完成:
6.4!.,2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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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业主:应根据与《外部协作单位—签订的?供水、供《电、供汽、供燃料等!合作协议或合同并按!试车方案《要求落实开通时间】、数量、规格要【求,、计量方《法等;
】
2 业!主应:与电讯部门签订通】讯、网络等开通协议!并落实开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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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根据生产特点业】主应签署或》落实运输车》辆及公路、铁路【、码头等与》货物运输《相关:的合作?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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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需要依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或?。设施长?期协作的《业主应?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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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业主应与当》地,安全及消防》、职业卫《生、“三废》”处理及环保—等主管部《门建立定期检查或】。通报协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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