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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外部条件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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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由业》。主负责业主》上级或主《管单位应参与协【调;
【
2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在!投料试车前》完成
?
6.4】.2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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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业主应根据与外!部协作单位签订【的供水、供电—、供汽、供》燃料等?。合作协议或合—同并按试车方案要】。求落:实开通时间、数量】、规格?。要求:。、计量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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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业主应与!电讯部门签》订通讯?、网络等开通协【议并落实开通—时间;
【。
《 3 根—据生产特《点业主应签署或落】实运输车辆及—公路、铁路、—码头等?与货物运《输相关的合作服【务协议?;
! , 4 需要—依,。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或设?施长期协作》的业主应《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
《
:。 5 业主!应与当地安》全及消?防、职业《卫生、“三废”处理!及环保等主管部门建!立定期检查》。或,通报:协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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