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外部条【件准:备
—
6.4.》1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由》业主:负责业主上》级或主管单位应参】与协调;《
《
》 2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在投—料,试,车前完成
【
6.4.【2 外部》条件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
1【 , 业主应根据与外部!协作单位签订—的供水、供电—、供汽、《供燃料等合作协议】。或合同并按试车方案!要求落实《开通时间、数量、】规格要求、计量方法!等;
《
— 2 业主【应与电讯部门签订】通讯、?网络等开通协议并落!实开通?时间;
】
, 3 — 根据生《。产,特点业主应》签署或落实运输【车辆及公路、—。。铁路、码头等—与货物运输相—。关的合?作服务协议》;
》
—4 需要》依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或设《施长期协作》的业主?应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
】 , 5 业【主,应与当地安全及消防!、职业卫生、—“三:废”处理《及,环保等?主,。管部门建立定期【检查或通报协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