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试运行准备
6.1 技术资料准备
6.1.1 技术资料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成立由业主或总承包单位负责的技术资料准备小组,并应明确参与各方具体负责准备的技术资料内容及提交时间;
2 技术资料编制应理论联系实际,并结合工厂或项目特点,文字应准确易懂,使操作人员能完全掌握各装置的生产操作和维护技能;
3 各种技术资料的编制分工可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6.1.2 技术资料准备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员工培训资料;
2 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以及公用工程系统的操作手册、岗位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维修手册等生产技术资料;
3 其他综合性技术资料。
6.1.3 业主或总承包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等资料和装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试运行各阶段的具体技术指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