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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地:下破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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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一般规定
】
9.!1.1 》地下破碎系》统应:包括主?溜井、上下》部贮矿仓、破—碎硐室、给矿—硐室、装《矿带式输送》机巷道以及》与破碎生产工艺配套!。的辅助硐《室和通道《。
《
9?.1.2 地下破!。。碎系统应设有单独】的通风除尘系统
!
9.1【.3 破碎硐【室应设2《个出口
!9.1.4 — 破碎硐室至卸【矿水平?和下部矿石》转运水平《应设有人行》通道
】9.1?.5: 破碎系统—硐室宜采用》整体混凝土或—喷锚(网《)支护地面应采【用混:凝土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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