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地《下,破碎:。系统
《
】9.1 一般规】定
》
9.1【.1 《地下破碎系统应【包括主溜《井、上?下,部贮矿?仓、破碎硐室—、给矿硐室、装矿带!式输送?机巷:道以及与破》。碎生产?工艺配套的辅助【硐室和通道
【
9.—。。1.2? :。地,下破碎系统应—设有单独的通风除尘!系统
9!.1:.3 《破碎硐室应设2【个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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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破碎硐室至卸矿!水平和?下部矿?石转运水《平应设?有人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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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 破:碎系统硐室宜采用】整体混凝《土或喷锚《(网)支《护,地面应采《用混凝土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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