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15-2013 建标库

4.2  断面设计

4.2.1  断面设计应根据提升容器种类、数量、最大外形尺寸,井筒装备类型、规格,提升容器之间、容器与井壁和井筒装备之间的安全间隙,以及井筒延深方式及通风等要求确定。

4.2.2  竖井提升容器之间以及提升容器与井壁或罐道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  竖井提升容器之间以及提升容器与井壁或罐道梁之间的最小间隙(mm)

4.2.3  井筒存在变形可能时,容器与井壁和井梁之间的间隙应加大,加大值应根据变形预测确定,不宜小于100mm~150mm。

4.2.4  竖井深度、提升终端荷载、提升速度大的井筒,采用钢丝绳罐道的安全间隙应适当加大。

4.2.5  专用风井的风速不应大于15m/s。兼作通风的竖井断面应进行风速验算,其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专用物料提升井不应超过12m/s。

    2  提升人员和物料的井筒及修理中的井筒不应超过8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