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竖 ! , 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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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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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主、副井《之间:布置破碎系统时两井!之间距?离,不应小于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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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井筒断面《为,圆形时净直径宜按0!.5m进级;当井】筒净直径大》于5.0《m或井深超过6【00m时可按0.】1m进级《矩形井筒应》按,0.1m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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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竖井设计—应标出?竖井中心坐标及【。井,口地面标高、—提升容器中心线与井!筒中心线的间—距在竖?井及马头门的平面】图上应分《别标出方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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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箕斗井不应兼】作进:风,井,混合井作《进风井时应采取保】证风:源质量的《净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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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 当竖井《处于冲积层、—流砂层厚度较—大且含水丰富的软岩!层和破?碎岩:层等不良《地层中时宜》采用特殊《凿井法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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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 ,提升竖?井在井底进出车水平!或,装载水平以下—。。、井:上进出车水》平或卸载水平以上均!应设置?楔形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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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装备一》套罐:笼提升、《有人员上下的—竖,井应设置梯子—间;:装有两部在动力【上互不依赖的罐笼】设备且提升机均【为双回路供电—的竖井可不设梯子间!;其他?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应设》置梯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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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无—。隔离设施的混合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的相关规定【
?。
4.1.9】 竖井井筒装【备构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或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防护层使用》年限:应,与其服?务年限?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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