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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井巷工?程布置与支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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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主!要井巷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竖—井、斜井、》。主要斜?。坡道及平硐均应【布置在?设计的?矿床开采移动范围】以外:;当条?件所限布置在—矿床开采最终移动范!围以:。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
: ? ,2 竖井、—斜井和主要斜坡道应!避开冲积层、—。流砂层、断层、富】含水层等《不良岩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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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井口或硐口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应受地表滑坡!、滚石、雪崩—、山洪和泥》石,流的危害《并,应符合保护带要求】;保护带宽度—应按其等级确定【Ⅰ级应为20m【Ⅱ,级应为15》mⅢ级?应为10m井口【或硐口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GB 5—0,7,71的?有关规定《
《
? : ,4 井口、硐【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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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井口、硐口场地应满!足施:工和生产的》需要
《
3》.3.2 —。井口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具有【进风功能的井筒【或巷道入口应避【开有:害物质污染》区并应布《置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
— 2 》回风井井《口位置应远》离居民区和生产区并!应选择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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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主【要巷道、重要硐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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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岩体结构复杂、!埋深大时巷道—、硐室的轴线方向宜!与矿区最大主应力方!向平行或成小角【度相:交
《
》 2 节理发】育的岩体《中巷道?、硐室的《轴线宜与潜在的不】连续面的交线走向成!直,角,。
》
3 高!应,力区中?巷道:、硐室应选》择合适的断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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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井巷工程支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支护设计应》以工程类比》法为主必要时应进】行理论验算
】。
2 ! 支:护设计应充分利用围!。岩,自身的承载》。能力确定合理的【断面形式
】
? 3 —支护设计宜采用【喷锚:支护喷锚支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的有关《规定
《
】4 : 应不用或少用木材!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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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在软岩或—破碎岩体中应—采,用先临?时,。后永久的两次支护】方法必要时》应,采用监控《量测的?手段进行设计
!
? 6 受动!压影响严《重并:能,引起围岩较大变形】时宜采用摩擦型【锚杆、钢纤维喷【射混凝?土、:可拉伸锚杆、锚索】、可缩性《钢,架或多种支护形式】组合支护等》并应采用监控量测】手段调整支护—形式和参数》
3.3!.5: 井?巷工:。程支护材料的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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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竖井、主斜井及提!。升机硐室、地下破】碎硐室、装卸矿硐】室,、主平硐口》等重要工程当—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支护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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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斜井、平!巷等井巷工程—当采用混《。凝土支护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护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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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井巷?工程中当采用喷锚或!喷射混凝土》支护时应符合本规范!第11.4.1条】的规定;《当采用石《材支护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U40;当—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支护?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
—。
,3.3.6 竖】井位于冲积》。层厚:度大、有可能产生】沉,降的地?层中时应分析—地,层,沉降对竖井井筒的影!响必要时可采用适应!冲积地?层沉降的竖向可【。缩型井?壁结构
【
3?.3.7 竖井】。。井,。筒支护?形式应根据井筒穿过!地层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施【。工方法确定宜采用浇!。筑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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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 在地震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地区竖井、【斜井、斜坡道、【平硐:等井巷出口的支护设!。。计,。应进行抗震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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