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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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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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本条规定】了,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关—键部位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对于》通过油轮《。(驳:)、危险化》学品船只的船厢室、!船,闸室其火《灾危:险性应根《据通过船只所载货物!的性质确《定为甲?类,或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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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本条规定了】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关键部位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及各部!位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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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 船厢室《。、船闸室由于工艺布!置,。的特殊性不能按常】规建筑物《划分防?火分区除船厢—室、:船闸室外大坝及通】航建筑物《其他部位的各建【筑物:基本:上与:电站的副《厂,。房、办公楼类似其防!火分区?的划分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坝与通航建筑【物的特点制定—了本条规定》
—6.1.4》 本条文规—定了: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部位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原则坝面【或,地面:以,上各建筑物》与电站的副厂—房、办公楼类似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按本规范第5.【2.6条《及第5.2.8【条规定执行船厢【室、闸室、坝体内部!、非地面以上—或封闭的部位由于工!艺布置的特殊性其】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在本规范第】6,.2节~第6.4】节均给出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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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的控—。制室、调度室—、电气盘柜室—。等部位分《布较:散为:了及时?。扑灭火灾上述—部位均?应设置相应的灭火设!施灭火器的》配置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及本规范第】11.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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