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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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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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本条规—定,了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关键部位—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对于通!过油轮(驳)、危险!化学品船只的船厢室!、船闸室其火灾危】险,性,应根据通《过船只所载货—物,的性质确定为甲类】或乙类
!6.1.2 本】条规定了《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关键?部位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及各部位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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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船厢《室、船闸室由—于工艺布置的—特殊性不能按常规建!筑物划分防火分区除!船厢室、船闸室外】大坝及通航建筑物】其,他部位的《各建筑物基》本上与电《站的副厂房》、办公楼《类似其防火》分区的划分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坝与通航建—筑物的特点制定【了,。。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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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 本条文规定了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部位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原则?坝,面,或,地面以上各建—筑物与电站的副【厂房、办公楼类似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按本规范第5.2!.,6条及第5.2【.8条?规定执行船厢—室,、闸室、坝》体,内部、非地面以上或!封,。闭的部位由于工艺布!置的特殊性其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在本规范第6.】2节~第6.4节】均给出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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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的!控制:室、调度《室,、电气盘柜室—。等部位分布较散为了!及时:扑灭火灾上》述部:位均应设置相应【。的灭:火设施?灭火:器的配置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及?本规范?第11.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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