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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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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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本条规—定了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关键部位【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对于通过油》轮(驳)《、危险化学品船【只的:船厢室?。、船闸?室其火?灾危险性应根据通过!船只所载货物—的性质确定》为甲类或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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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本条规定!了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关键部位《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及各—部位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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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船厢室—、船闸室由》于工:艺布置的特殊性不】能按常规建筑物划】分防火分区除—船厢室、船闸室外】大坝及通航建筑物】其他部位《。的各建?筑物基?本上与电《。站的副厂《房、办公楼类似【其防:火分区的划分—。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坝与】。。通航建筑物的特【点制定了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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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本条文规《定了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部《位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原【则坝面或地面以【上各建筑物与电【站的副厂房、办【公楼:类似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按本规范第】5.2.6条—及第5.2.8条】。规定执行船厢—室、闸室、坝体【内部、非地面以上】或封闭的部》位由于工《艺布置的特殊—。性,。其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在【。本规范第6.2【节~第6.4—节,均给出了相应的规定!
6.】1.5?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的控《制室、调度室、电气!盘柜室?等部位分布较—。散为了及时》扑灭火灾上述部位】均应设置相应的【灭火设施灭火器的】配,置,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及本规?范第11.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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