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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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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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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本条规定!了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关键部《。位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对》于,。。通过:油轮(驳)、危【险化学品船只—的船厢室、船闸室】其火灾危险性应根据!通过船只所载—货物的性《质,。确,定为甲类或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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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本条—规定了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关】键部位?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及各—部位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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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船《厢,室,、船闸室《由于工艺布置—的特殊性不能按常规!建筑物划《分防火分《区除船厢室、—船闸:室外大坝及》通航:建筑物其他部—位的各建筑物基本】上与:。电站的副厂房、办】公楼类似其防火【分区的划分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坝与通航建筑!物的特点制》定了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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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本条文规定【了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部位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原则坝面或地【面以上各《。建筑物与《电,站的副厂房、办【公楼类?似,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按本规范—第5.2.6—。条及第5.2—.8条规定执行船】厢室、闸室》、坝体内部、—非地面?。以上或?封闭:的部:位由于工艺布置的】特殊性其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在】本规:范第6.2节~第6!.4:节均给出《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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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的控制室》、调度室、》电气盘柜室等部【位分布?较散为了及时扑【灭火:灾上述?部位均应设置相应的!灭火设施灭》火器的配置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及本规范第1—1.:。。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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