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 防烟?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12.1 》 防烟?排烟
?
1】2.1.1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封《闭副厂?房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的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
】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
:。
《
2—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
3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疏散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
,
《 4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
1《2.1.2 下列!场,所宜采用《自然:排烟
?
】 1: 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 2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疏—散,走道;
】
3 】进厂交?通洞
?
?
12.》1.3 《 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
:
? 1 —非地面厂房、封闭】厂房的发电机层及其!厂内:主变压器搬》运道;
《
》 2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封闭》副,厂房:的疏散走道;—
?
》 3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疏》散走道?。
》
12.1.4 】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系统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12.1.5 【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宜取!该走道建筑面积的】2,%~5%
》。
《
12?.1.6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场所其排烟!量按下列要》求确定
! 1 — 发电机《层的排烟量可按【一台机?组段的地面面—积计算且不》宜小于12》0m3/《(h·m2);【。
》
2— :厂内主变压》器搬:运道的排烟》量可按一台机组段长!度的:搬运道地面面—积计算且不宜小于】120m3/(h】·m2);
】
? : 3 疏散【走道:的排烟量当》担负:一个排烟系统时【应按不小于60【。。m3/(《。h·m2)计算;当!竖向: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排烟系统时》应按最大排烟—。系统不小于》1,20m?3/(h·m2)计!算
:
》12:.1.7《 , 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当设置机械补【。风系统时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
1?2.1.8 【。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疏散走!道的排烟系》统宜竖向《布置;
—
》 :2 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应《。在,。。。穿越处设置排烟防】火阀
】12.1.9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或轴流排烟风机【在排烟风机入口总管!上,应设:置与风机《联锁的排烟防火阀当!该防:。火阀:关闭时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
排烟【风机和?烟气流经的管道附件!如风阀、柔性接头】等应:保证在?280℃《的温度下《连续有效工作—不小于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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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0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排烟!补风用?送风机应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紧急启动!按钮并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和:防止误操《作的保护装置—。
》
12.《1.11 》 防烟与排烟系统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排:烟管道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15m》的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