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防烟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
1【2.1 》防烟排烟
—
》
12.1.1【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封闭副厂房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的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
【。 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
【。。
【2 :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 : 3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疏散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
4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1】2.1.《2 下列场所【宜采用自然排烟
】
:
— 1 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
2—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疏散走道;》
,
— 3 》 进厂交《。通洞
—
12.1.3】 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
,
1 !。非地面厂《房、封闭厂房—的发电?机层及其厂内—主变压器搬运道;】
】 , ,2 :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封闭副厂房】的疏散走道;
】
》 3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疏散走道
!
12.1【.4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系统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
12.1.5 !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宜取》该走道建筑面积的2!%~5%
!
12.1.6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场所其排—烟量按下列要求确定!
,
【 1 发电【机层的排烟量可【按,一台机组段的地面】面积计算且不—宜小于120m【3/:。(h·m2》);:
】 2 厂内【主变压器搬运道【的排烟量《可按一?台机组段长度的【搬运道地面面—积计算?且不宜小于》120m3/(h·!m2);
【
》 3? 疏散走道的【排,。烟量当担《。负一个?排烟系统时应—按不:。小于60m3/(h!。·m2)《计,算;当竖向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排】烟系统?时应按最大排烟【。。系统不小于》12:0,。m3/(h·m【2)计算
》
1—2,。.1.?7 ?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当设置机—械补风?系统:时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1】2.1.8 【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疏散走道的!排烟系统宜竖向布】置;
! 2 —。。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应在穿越】处设置?排烟:防火阀
》
12.1】.9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或】轴流排烟风机在排烟!风机:入口总管上应设【置与风?机,联锁的排烟防火【阀当该?防火阀关闭时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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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烟风机和》烟气流经《的管:道附:件如风?阀、柔性《接头:等应保?。证在2?80℃的温度下连】续有效工作不小【于30?min
《
12.】1.10《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排!烟补风用送风机【应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紧急启动按—钮并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和防止误》操,作的保?护装置
《
12.】1,.11 防烟【与排:烟系统?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排?烟管道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15《m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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