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72-2014 建标库
12  】防烟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 12《.1  防烟排烟 ! 》 12.》1.1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封闭副厂房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的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  》。   1 》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 《 ,。     —。2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    【 3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疏散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   【  4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 1:2,.1.2《  下列场所—宜,采用自然排烟 】 ,  《   1  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 ?    》 2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疏散走道【。; ?   —  3  进厂【。交通洞 》 1》2.1.3》  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 》   ? 1  非地面厂房!、封:闭厂房的发电—机,层及其厂内》主变压器搬运道【; : :。 :  :   2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封闭《副厂房的疏散走道;! ,    】 3 ?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疏,散走道 — 12.1.4!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系【统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 12.《。。1.5?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宜取该走道建筑!面,积的2%《~5% 】。 12.1.6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场所?其排烟量《按下列要求确—定 》     1【  :发电机层的》排烟量可《按一台机组段的地】面面积计算且不【宜,小,于,1,20m3/(h·m!2); 【     2【  厂内《主变压?器搬运道《的排烟量《可按一台机组段长】度的:搬运道地面面积计】算且不宜小于120!m3/(《h·m2); ! ?    3》。  疏散《走道的排烟量当担负!一个排烟系统时【应按不小《于6:。0m3/《(h·m2》)计算;当竖—向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排烟:系统时应按最大排】烟系统不《小于120m—3/(h·m2)】计算 — 12.1.7 ! 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当设置机械》补风系?统时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 ? :12:.1.8  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疏散走】道的排烟系统宜竖】向布:置,;  】   2  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应在穿《越处设置排烟—防火阀 《 《 12?.1.9 》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或轴:。流排烟风机在排烟】风机入口总管上应】设置与风机联锁【。的排:烟防火?阀当该?防,火阀关闭《时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 , 排:烟风机和烟气—流经的管道》附件如风阀、柔性】接头等应保证在【280℃的温度下】连续有效工作不【小于30min【 : , 12.1【。.10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排烟补风用》送风:机应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紧急启—动按钮并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和防止误操作!的保护装《置, 》 12.1》.11 《 防烟?与排:烟系统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排烟管道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1》5,。。m的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