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防烟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12.?1, 防烟排烟
【。
》
12.1.1】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封!闭副厂房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的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
:
? 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
【。 2 —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
】 3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疏散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
《 4《 ,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
12》.,1.2 下列【场所:宜采:用自然排《烟
》
,
: ?1 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
2 】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疏散走道;
】
》 3》 进厂交通洞【。
12.!1.3 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
》 : 1 非—地,面厂房、封闭—厂房:的发电机层及其厂内!主变压器搬运道;
!
】 2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封闭副厂房的】疏散走道;
!
3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疏散走道
【
12.】1.4 《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系统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1【2.1.5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宜取该走道建】。筑面积的《。2%~5《%
》
:12.1.6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场所其排!烟量按下列要求确定!
【 1 》 发电机层的—排,烟量可?按一台?机组:段的:地,面面积计算》。。且不宜?小于1?20m?。3/(h·m—。2);
》
【 2 厂》内主变压《器,搬运道的排烟—量可按一台机组段】长度的搬运》道地面面《积计算且不》宜小:于120m3/(h!。·m2);》
【 , :3 疏《散走道的排》烟量当担负一—个排烟系统时应按不!小于60m3/【(h·m2)计算】;,当竖向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排烟系《统时应按最大排烟系!统,不,小于120m3/(!h·m2)计算【
》
12.1.7 !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当设?置机械补风系统【时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12.!1.:8 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疏散走道!。的排烟系统宜竖【向布置;
】
《 2 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应在穿越处】设置排烟《防火阀?
—12.1《.9 ?。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或轴流》排烟风机在排烟【风机入口总管上应】。设置与风机》联锁的?排烟:防火阀当该防火阀关!闭,时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
排烟【风机和烟气流经的管!。道附件如风阀、柔性!接头等?应保证在2》80℃的温度下连】续有效工作不小于3!0min《。
》
12.1.1【0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排烟?补风用送风》机,应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紧急!启动按?钮并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和防止【误操作的《保护:装置
1!2.1.11 】防烟与排烟系—统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排烟【管,道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1,5m的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