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室《外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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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 油量在《。2500k》g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之间》或油浸式电》抗器: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表7.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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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0.】1, :油浸式变压器之间或!。油浸式电抗器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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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 油量在250】0kg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及》油浸式?电抗器与其》。他充油式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油量《在2500kg【以下的油浸式变压】器及油浸式电—抗器与其他》充油式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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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 当—油浸:式变压器、油浸【。式电抗器《各自之间《及与其他充油—式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能满足本规!范第7?.,0.1条、第7【.0.2条要—求时应设置防火隔墙!。当,防火隔墙高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防火隔墙顶》部加设防火分隔水】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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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相油浸《式变:压,器之间宜《设,置防:火隔墙或防火—分,隔水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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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 【油浸式变压器的【防火:。隔墙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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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高度应!高于:。变,压器油枕顶部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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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长度《应超出贮油池(坑)!两,端各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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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防—火隔:墙顶部?设置:防火分?隔水:幕时:水幕:高度应比变压器顶】面高:出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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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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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 当厂房外墙!与,室外:油浸式变压器外缘的!距离小于本规—范表4.0》.3规定时厂房外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且?厂房外?墙与变压器外缘【的距离不应小于0】.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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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厂房:外墙与油浸式变压器!外缘距?离小:于5m时在变压【器高度加3m—的高度以《下、设备两侧外【缘各加3m的—范围内厂房》外墙:不应开设《。门,窗,或,孔洞在此范》围以外的厂房外墙】上的门和固定式窗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90h》
7【.0.?6 ?单台容量在》单相50《MVA及以上、3】相,90MV《A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应设【。置固定式灭火设施】
—。 《单台:容量在单相5—0MVA《以下、?。3相9?0MVA《以下的油浸式变压】器应在附近》设置:移动:式灭火器材或室外】消火栓
!7.0.7 当发!。电机母线或设备电】缆穿越防火墙时电】缆穿越处《的空隙应用不—燃材料封堵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与防火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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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 单】台,油量在?1,00:0kg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及其他充油—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池(坑)》。;当设备为》两台及以《上时可设公共事故】油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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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 ?贮油池(坑》)容积(《不含:卵石层的缝隙容积)!应,按贮存单《。台,设,备,100%的油—量确定当设》有固定式水喷雾【、细水雾灭火装置时!贮油池(《坑)的?容积应按《单台设备《100%的油量与灭!火水量之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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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贮油:池(坑?)设有至公共事故】油池的排油管时贮油!池,。(坑)容积应按【。单台设备20%的】油量:确定:排油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50mm管口应】设防堵、《防腐的金属格栅或滤!网
7】.0.10》 贮?油,池(坑)《上,部应设金属格栅格栅!孔净:距应不大于》40mm并应在格栅!上铺设卵石》层,其厚度不宜》小,。于250mm卵石粒!径为50mm~80!。mm
7!.0.11》 :公共事故油》池的容积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 ?1 当未》设置水?喷雾、细水雾灭火设!施时公共《。事故油池《容,。。积按最大《一台充油设备的全】。部油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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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当设有水喷—雾、细水雾》灭火设施时公—共事:故油:池容积按最大—一台充?油设备的全部油量和!灭火水量之和确定】当公共事故油池【内设有?油水分离设施时【容积:按最大一台充油【设备的?100%《油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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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公共事故油池!。。内,。设有倒虹吸管油水分!离装置时其容积按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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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2 公共事—故,油池应设置》排油、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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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3 : 升压站、开—关站的出入》口及主要电》气设:备附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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