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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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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6!.1.1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部位《。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表6!.1.1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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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1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部位火灾危险【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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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油浸式变压器!室、船厢室、船闸】室、:坝体内部《、非地?面以上或封闭—部,位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余部位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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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部位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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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不包【括船:厢室和船闸室—)各部位的》。防火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坝面或地面以上】丁、戊类建筑—物的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不限—丙类建筑物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m2;
【
2【 坝体内部—、非地面以上或封】闭的部位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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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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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坝!面或:地面以上《各建筑物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应按本规范【。第5.2.6—条,及第:5.2?。.8条的规定执【。。行;
】 2 — 船:厢室、闸室、坝体】内部、非《地面以上或封闭【的部位?的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的设置【应,按本规范《第6.2节~—第6.4节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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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的控】制室、调度》室、:。电气盘柜室等部【。位应:设置相应的灭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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