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17-2014 建标库

8.3  钢筋混凝土结构通廊

8.3.3  支承结构按框架结构的抗震措施进行抗震鉴定,如果不满足要求,应对框架横梁进行补强或在节间加设支撑。

8.3.4  大梁与支承结构的连接要求,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规定给出的。

8.3.5  防止落梁的措施包括应有足够的支承长度,在支承边设置限制过大位移的挡板等。

8.3.6  通廊与其相邻建(构)筑物之间未设防震缝,或设缝宽度不满足要求时,两者会因碰撞而导致廊端撞坏、支架断裂,建(构)筑物会产生严重震害,因此抗震鉴定时对防震缝间距须予以重视。

8.3.8  本条规定了某些钢筋混凝土结构通廊在地震中的震害均较轻微,可不作抗震承载力验算,但本节规定的各项抗震措施仍须满足要求。

8.3.9  本条规定的需要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通廊的范围,是根据震害经验和抗震分析结果给出的。跨度大于24m的跨间承重结构,须验算其竖向抗震承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