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场地、地基和基础
4.1 场 地
4.1.1~4.1.4 考虑到场地、地基和基础的鉴定和处理难度较大,而且由于地基基础问题导致的实际震害例子相对较少。为缩小鉴定范围,本章主要列出一些原则性规定,以供鉴定时检查、判断的依据。
有利地段、一般地段、不利地段、危险地段和场地类别,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规定划分。
岩土失稳造成的灾害,如滑坡、崩塌、地裂等,其波及面广,对构筑物危害的严重性也往往较重,因此应慎重研究。
含液化土的缓坡(1°~5°)或地下液化层稍有坡度的平地,在地震时可能产生大面积的土体滑动(侧向扩展),在现代河道、古河道和海滨地区,通常宽度在50m~100m或更大,其长度达到数百米,甚至2km~3km,造成一系列地裂缝或地面的永久性水平、垂直位移,其上的构筑物或生命线工程或拉断或倒塌,破坏很大。海城地震、唐山地震中,沿河海故道和陡河、滦河等河流两岸都有这种滑裂带,损失甚重。
汶川地震中危险地段的构筑物破坏严重,强风化岩石地基上的构筑物也有明显的震害,鉴定时须予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