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砌体沉【淀池、?。蓄水池?。
】
21《.1 一般规定
!
21!.1.1 —本章适用于砌体沉淀!池、蓄水池的抗【震鉴定
》
21.【1.2 砌体【沉淀池、蓄水—。池应:依据其设防烈度重】点检查下列薄弱部位!
?
— 1 6度—时,应检查?池壁厚度、》实,。际达到的砂浆强【度等级和《砌筑质量、池—壁,交,接处的连接》以及易掉《落伤人的水池附属】部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情况
!
《
》2 7度~9【。度时除应符合—本条:第1款外《尚应检查《池壁墙体布置的规则!性圈梁、构造柱与】池壁墙体《的连接构造等
!
?21:.1.3 —砌体沉淀池》和蓄水池外观和【。内在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砌体—结构不?应空:鼓应无严重》酥碱和明显歪闪;
!
【 2 混—。凝土构?件可仅有少量微细裂!缝或:。局部剥落钢筋应【无外露?、,锈蚀
?
!3 ?整体结构应无—明显变形、倾斜或】歪扭
》
:
21.1》.4 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进行抗震验算—但应满足相应的【抗震措?。施要求
《
!。1 7度地面式】沉淀池?、蓄水池
【
,
? 2 —7度和8度时的半】地下式沉淀池、蓄水!池
》
21.》1.5 现—有砌体?沉淀池和《蓄水池?的抗震?鉴定应?。按结构?形式:、,材料实际强度、构】件连接?以及抗震承载力的】综合分析《对其抗震能》力进行评定》
?
21.1.6! :A类砌体沉淀池、蓄!水池应进行综合抗】震能力两级鉴定当】。符合第一级鉴定【的各项规《定时应允许不进【行抗震验算》而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符合第一!级鉴定时除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应在第二级鉴定中!对,其抗震承载力—进行验算后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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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类砌体沉淀【池,、蓄水池应进行【抗,震措施检《查并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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