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回!转窑和竖窑基础
!
】1,8,。.1 ? 一般规《定
:
》
18.》1.1 本章适用!于,回,转,。窑和竖窑钢筋混凝】土构架式《。基础:的抗震鉴定
【
1》8.1.2 回】转窑和竖窑基础【的抗震鉴定应重【点检:查,下列薄弱部位
【
?
》 1 ? 7:度时应检《查构架梁柱的连【接方式、设备与【基础构件之间—的,连接构造
—
?
: 2《 , 8度、9度—时除应按本条—第1款?检查外尚应检—查梁、柱《的配筋、材料强度、!各构件之间的连接】、结构体型的规【。则,性、:短柱分?布、作用荷载大【小和分布《等,。
《
18.1.3】 回转窑和竖窑基!础的外观和》内,在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梁、《柱及其节点的混凝】土可:仅,有少量微细开裂或】局部剥落钢筋应【无外露和锈蚀—
! 2: 填充《墙,宜无明显开裂或【与,构架脱开
!
3— 主体构》架应:无明显变形、倾斜或!歪,扭
18!.1.?4 回转》窑,和,竖窑基础《的抗:震鉴定应按结构体】。系的合理性、结构构!件材料?。的,。实际强度、》结构构件《的纵向钢筋和横向】箍筋的配置和构【。件连接的《可靠性、填》充,墙等与主《体结构的拉结构造】以及构件抗震—承载:力,的综合分析对整体】结构的抗震能—力进行评《定,。
:
?
《。 当梁柱节点构造】和横向跨间结构【。构造不符合规—定时应评为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当仅有出入》口、人流通道处的填!充墙不符合规定时】应评为?。局部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
》
《
18.1.5【 A类回转窑和】竖窑:基础应进行》综合抗震能力—等级鉴定当符合第】一级鉴定的各项规】定时除8度Ⅲ、【Ⅳ类场地和》9度外可不进行抗震!验算而?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和8度Ⅲ、Ⅳ类【场地及9度时应进】行第二级鉴》定
》
》。 B类回转窑—和竖窑?基础应根据其构【架的抗震等》级进行结构》布置和构造》检查并应通过内力调!整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
18—.1.?6 当砌体结构】与构架相连或依【托于构架时应—加大砌体结构—所承:担,的地:震,作用再?按,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抗震验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