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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钢 筒》。。 仓
【
(Ⅰ)抗!震措施鉴定
!
9.—。4.1 柱—承式钢筒仓的钢【支柱应设柱间支撑且!。每,个筒仓下不宜少于两!道当柱间支》撑分上下两段设置】时上下支撑间应设置!刚,性,水平系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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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支柱!。设有:柱,间支撑时支撑—系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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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柱间支?撑应沿?柱全高设置
—
《
: 2 各纵】向柱列的柱间支【撑侧移刚度应相等】
《
3 !当同:一结:构单元的同一柱列】中有几组柱间支撑】时各组支撑》。的,侧移刚度宜均—衡
《
》 4 当沿高度!方向设有《多,层支撑时《上层支撑的侧—。移刚度不应大于下】层支撑的侧移—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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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柱—间支撑?的斜杆中心》线与柱中心线—在下节点的交点【不宜处于基》础顶面以上》或混凝?土地坪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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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斜撑【杆应无初始弯曲
!
7! 交叉形支—撑斜:杆的长细《比6度、7》度时不应大于—2508度》时不应?。大于2009度时】不应:大于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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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支【柱,。的,地脚螺栓和》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8?度,和9度时纵向柱间】支撑开间的》支柱底板下部—宜设有?与支撑平《面相垂?直的抗剪键
—
— : 2 地》。脚螺栓宜为双螺帽】并应全部《。拧紧
—
—3 ?地脚螺栓的》最小埋置《深度:设有锚梁或劲性【锚板时不应》小于:10倍的锚栓直【径,设有普通锚板时或锚!。爪时不应小于1【5倍的锚栓》直径直钩式不—应小:于锚栓直径的2【5倍
! : 4 螺栓至【。混凝土基础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4倍螺栓!直径
—
《 5 》混凝:土实际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
【
9.4【.4 ? 钢结构的》。仓上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仓上建《。筑钢柱与《仓体的?连接:应为刚性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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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8度和9度时柱!间,填充墙宜为》轻质:材料:并应设有柱间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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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A类、B类【钢筒仓?支柱、梁的板件宽】。厚比限值应分—别符合本《标准表7.》2.2和表》7.3.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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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 ? 相邻钢筒仓结构单!元之间或钢筒仓与】独立支承的通廊等毗!邻结构之间的防【。震缝:应符合本标准第9】.1.4条第3【款的规定《但其最小宽度宜为】。钢筋混凝土筒仓【。规,定值的1.5—倍,
《
《(Ⅱ)抗《震承载?力验算?
】9.:4.7 钢板【仓仓体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
?。
9.4.8【 6度和7度【时仓下钢支承结构】和钢结?构仓:上建筑?。可,不进行抗震验算【但应:。符,合本标准《第9.4.1~9】.4.6条有关抗】震措施要求
【
9.—4.9 不符【合抗震措施鉴定要求!。的和柱?承,。式钢筒仓及》8度、9《度时的仓上建筑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和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 503—。2,2的抗震《分析方法和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不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9.4.10 8!度、9度《。时钢筒仓尚应对支柱!与基础的锚》固进行抗《震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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