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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钢 筒 》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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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抗—震措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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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柱承式钢—筒仓的钢支柱应【设柱间支《撑且每个筒仓下不】宜少于两道当—柱,间支:撑,分上下?两,段设置时《上下支撑间》。应设置刚《。性水平系《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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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支柱设有柱间!支撑时支《撑系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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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柱间支《。。撑应沿柱全》高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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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各纵向】柱列的柱间》支撑侧移刚度应相等!
! 3 当同—一结构单《。元的同一柱列—中有几?。组柱:间支撑时各组支【撑的侧移刚》度宜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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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当沿高度》方向设有多层支撑】时上:层支:撑的侧移刚度不应大!于,下层支撑的侧—。移刚度?
】。 5? 柱间支撑—的斜杆中心线与【柱中心线在下节点的!交点:不宜处于基础顶面】。以上或混凝》土地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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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斜撑杆应!无初始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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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交叉形支撑斜—杆,的长细比6度—。、7度时不应大于2!508度时不应【。。大于2009度【时不应大于》150?。
9【。.4.3《 支柱的地—脚螺栓和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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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度》和9:度时纵?向柱:间支撑开间的—支柱底板《下部宜设有与支【撑平面相垂》直的抗剪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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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地脚螺栓宜为】双螺帽?并应全部拧紧—
! 3 地脚螺栓的!最小埋置深度设【有锚梁或劲性锚板】时,不应小于1》0倍的锚栓》直径设有普通—锚板:时或锚爪时不应【小于15《。倍的锚栓直径直【钩式不应小于锚【栓直:径的2?。5倍:
【 4 螺栓】至混凝土《基,础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4倍螺栓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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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混》凝土实际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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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钢结构》的仓上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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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仓上建筑!钢柱:与仓体的连接应为】刚性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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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8度和9】度时柱间《。填充墙宜《为轻:质材料并应设有【。柱间支撑《。
9【.4:.5: , A类、《。B类钢筒仓支柱、】梁的板?件宽厚比限值—应分别符合本标【准表7.2.2【和表7?。。.3.4的要—求
【9.4.6 相邻!钢筒仓结构单元之】间或钢筒《仓与独?立支承的《通廊等毗《邻结构之间的—防震缝应符合本【标准第?9.1.4条第3款!的规:定但其最《小宽:度宜为钢筋混凝【土筒:仓规定值的》1.5倍《
(!Ⅱ)抗震《承载力验算
】
9.4】.7: 钢板仓仓体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9.:4.8 6度和7!度时仓下钢支承结】构和钢结构仓上建】筑可不进行抗震【验算但应《符合本标《准第9.4.—1~:9.4.6条有关抗!震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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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 》不符合抗震》措施鉴定要求的和】柱承式钢《筒仓及8度、9【度时的?。仓上建筑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和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 50322的【。。抗震分?析方法和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不!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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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0 8!度、9?度时钢筒《仓,尚应对?支柱:与基础的《锚固进?行抗震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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