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17-2014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Standardforseismicappraisalofspecialstructures

GB50117-201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42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7-2014,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J117-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5月16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J117-88进行修订而成的。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通过调查总结抗震鉴定经验和国内外地震破坏实例,作了专题研究和计算分析,吸收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并在全国范围内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科研、教学等单位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并作了经济分析,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22章和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场地、地基和基础,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钢框排架结构,通廊,筒仓,容器和塔型设备基础结构,支架及构架,锅炉钢结构,井塔、井架,电视塔,冷却塔,炉窑结构基础,高炉系统结构,浓缩池、沉淀池、蓄水池,尾矿坝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与《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等国家现行标准相协调并作了相应修订。

    2  增加了钢筋混凝土和钢框排架结构、电视塔,通信钢塔桅结构,索道支架、变电构架、尾矿坝等构筑物。

    3  按后续使用年限分为不超过30年,30年以上50年以内和50年三个档次,按A、B、C类分别进行抗震鉴定。

    4  完善和修订了各类构筑物的抗震验算和抗震构造措施。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邮编:10008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北京远达国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国家工业建构筑物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工业建筑诊断与改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首钢总公司

                    厦门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永录  侯忠良  耿树江  马天鹏王建文  王新培石建光朱丽华孙恒志  李晓东  张文革  辛鸿博金立赞  姚友成席向东姜迎秋段威阳黄左坚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高小旺  马永欣  马绅  朱小芸朱金铨  李志明  宋波  张明张家启  杜肇民  崔元瑞  端木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