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 7: 监 — 测 【。 , 7.《1 一般》规定 《 :7.1.1》 施?工,。监测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监测方案监!测工:作应:贯穿于钢管支撑【的安装、使用、拆】卸全过程应从钢【管支撑?安装开始直至拆卸】完,成为止并应》。加强巡查钢管支撑】监测项目应符合【表7.1《.1的规定》;基坑工程其它监测!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规定 表》7.1?.1 钢管支撑监!测项目? 《 》。 《 !监测:项目 】 基坑安全】等级 》 ?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 支撑轴向压力【 【 :应测 【 , 应测 【。。 可测【 : ? ? 》 【立柱竖向位移 !。 ? 应测 】 : 宜测 —。 ,。 》可测 【 《 — 》 ,注基坑安《全等级的划分按现】行行业?标,准基坑工程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执行 】 】 7.【1.2 对监【测轴向压《力的支撑钢管应【同时监测其两端【的沉降 】。 7.1.3】 监测报》警值:应根据钢管支撑结】构设计的限值—、材料强度要求以及!监测:对象的控制要求综合!确定 】 , 7.1.》4 钢管》支撑监测项目—的控制指标应—。按“分区、分—级,、分阶段《”的原则制定 ! ? 7.《。1,.5 钢管支撑】轴向压力监测应优先!。采用:无线监测设》备, 【 7.1.6 】轴力计?应安:装在钢管支撑的端部!且应满足钢管支【撑,的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表面应变计应焊!接在:钢,管支撑表面 】 》。7,.,1.:7, 立柱沉降和【。支撑两?端点的?沉降宜使用精密水】准仪和铟钢》尺测量 — 7.1.【8 ?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元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满足精度【和量程的要求; 】。  : ,  2? 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3 经】过校准或《标定并?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 ,     》4 现场》。布置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   5 设【。备安装位置不得影】。响被监测《的钢管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