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监 ? 测
【
7.【1 一般规定
】
7.1.1 ! ,施工监测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监测方案】监,测工作?应贯穿于钢管支撑的!。安装、使用、拆卸全!过程应从钢管—支撑安装开》。始直至拆卸完—。成为:。止,并应加强巡查—钢管支撑监测项目】应符:合表7?.1.1《的规定;基》坑工程其它监测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规【定
表7.—1.1? 钢管支》撑,监测项目《
》
《
—
》 监测《项目
【 , 基坑—安全等级
!。
—
《 《 一级
【 ,。 二级
! 三》级
—
—
:
《。 ?支撑轴向压力 【
【。 应测
】 应测
! 可测
】
— ,
! 立柱竖向位移】
》 应测
【。 ? 宜测
】 》可测
?
】
! 注基坑安【全,等,级的划分按现行【行业标?准基坑工程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执行
【
】
7.1.!2 对《监,。测轴向?压力:的支撑钢管应同时】监测其两端的沉【降
【 :7.1.3 【。监测报?警值应根据》钢管支撑结》构设计的限值—、,材料强度《。要求以及监测—对象的控制要—。求综合?确定
?
》 7?.,1.4 》钢管支撑监测项目的!控制指标应按—。“分:区,、分级、分阶段【”的:原则制定《
— 7.1》.5 ? 钢管支撑轴向【压力监测应》。优先采用无线监【。测,设备
! 7.?1.6 轴—力计应安装在—。钢,管支撑?的端部且应满—足,钢,管支撑的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表面应】变计应焊接》。。在钢:管支撑表面
】。
:
7《.1.7 立柱沉!降和支撑两》端点:。。的沉降宜使用—精,密水:准,仪和铟钢尺测—量
:
:
:
7.1.8—。 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元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满足精—度和量程的要—求;
2! 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经过校准或标定!并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
:
4— 现场布置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 5 ? 设备安装》位置不得影响被监测!的钢管支《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