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 监 《 测
】
7《.1 一般规【定
:
7《.1.?1 施工》监测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监测方案监测工【作应贯穿于钢管【支撑的安装、—使用、拆卸全过程应!从钢管支《撑安装开始直至拆】卸完:成为止并应加强【巡查:钢管支撑监》测项:目应符合表7.1】.1的规定;基【坑工程其《它监测?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规?定
:
表7?.1.1 —钢管支撑监测项目
!
?
《。
】。。 《 监测项目 【
》 ?。 基坑?安全:等级
!
!。 :。 一级
【 : 二级
】 三—级
? , :
》。 :
【 支撑?轴向压力
—。
: ? 应测《
】应测
》 《 可测
】
—
!立柱竖向位移—
: 应【测
? , 宜—测,
《。 , : 可测
— ?。
—
,
】注基坑安全》等级的划分》按现行行业标准基坑!工,程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执行
—
!
,
7.1.2 ! 对监测《轴,向压力的支》撑钢管应同时监【测其:两,端的:沉降:
《
7》.1.3 监测】。报警值应根据钢管】支撑结构设计的限】值、材料强度要求】以及监测对象的【控,制要求综《合确定
《
7】.1:.4 钢管支撑】监测项目的控制【指标应按“分—区、分级、分阶段】”的原?则制定
—
7.1】.5 钢管—。。支撑轴?向压力监测应优先采!用无线监测设备【
【 7.?1.6 《 轴力?计应安装在钢管支撑!的端部且《应,满足钢管支撑的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表《面应变计应焊—。接在钢?管支:。撑,表面
《
?
7.1—.7 立柱—沉降和支《撑两端点的沉降宜】使用精密水准仪和铟!钢尺测量
!
7.1.》8 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元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满足精度和量程【的要求;《。
—2 ?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 3 经过—校准或标定》并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
! 4 现场布】置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 5 设备安装位!置不得影响》被监测的《。钢管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