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监— , , :测
!7.:1 一般》规定
—7.1.1 施工!监测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监测方《案监测工《作应贯穿于钢—管支撑的安装、使用!、拆:卸全过程应》从钢管支撑》安装开?始直至?拆卸完成为止并应】加强巡查钢管支撑监!测项目?应符:合表7.1.1【。的规定;基坑工程其!它监:测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规,定,
表7.》1.1 钢管【支撑监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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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测项目【。
:
《 ,。。 , 基坑安全等级
!。
【 :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
《 支撑轴向】压力
— 应测【
应!测
【 可测《
《
】
: 》 立柱竖向位移【
】应测
》 , 宜测
】。 ? 可测
!
《
— 注基!坑安全?等级的划分》按现行行业》标准基坑工》程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执行
《 ?
》
《。7,.1.2 对监测!轴向:压力的?支撑:钢管:应同:时监测其两端—的沉降?
?
》7.1.《3 监《测报警?值,应根据?钢,管支撑结构设—计的:限值、?材料强度要》求以及监《测对象的控》制要求综合》。确定:
?
7.1】.4 钢管支撑】监测项目的控制指标!应按“分区》、分级、分阶段【”,的原则制定
【
—7.1.5》 钢管支撑轴向】压力监测《应优先采用无线【。监测设备
【
7.【1.:6 轴力》计应安装在钢管【支,。撑,的端部且应满足钢】管,支撑:的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表面应》变计应焊接在钢【管支撑?表面
【
:。 7.1.7 立!柱沉降和《支撑两端点的沉【降宜使?用精密水准仪和【铟钢尺测量
】
?7.1.8 【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元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满足精!度和:量程的要求》;
【2 : 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3 经过校准或!标,定,并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
— 4 现【场布置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
5 设!备,安,装位:置不得影响被监【测,的钢管?。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