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节能》监督
【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建】立对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实施节能监!督检查工作
】。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
】(,一)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
?
? (二》),。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
(三)能!源消费计量、监【测、统计《。和报告?情况;
【
,
(四)】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 《(五)开展能—源审计情《况;
?
【 (六)能源管】理岗位设置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 (七)用》能系:统、设备的节能运行!情况;
—
(八!),新建建筑节》能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以及既有建筑!在进行改造、—扩建、维修》、装修、加固时的】节能改造情况—;
【 《。(九)公《务用:车的节能管理情况;!
:
《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监督检【查事项?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信息化管【。理监测?体系,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有【权要求公共机构作出!说明
—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消耗定《额情况?严重的?公共机构进行重【点能源审计和—监督检查
】。
—公共机构《应当:接受和配合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事实—真相
》
第四十四【条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通过开设举报电话、!网站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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