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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村域农居点撤!并与用地规模—确定
—(一)对《已编制乡(镇)【。域总体(布局)规划!或村庄(域)总体】规划并已确定在整】治规划期限内有农】居点并入《的村庄在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拟—。迁入的户数和人口数!。根据浙江省实—施<村镇规划—标准>的《有关:。技术规?定合理选定》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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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尚未编制乡(镇)】域总:体(布局)》规划或村庄(域【)总体?规划或在以上规【划,中,未明:确是否有农居点并入!的村庄在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先与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商:定是否有农》。居点并入对在整治规!划期限内有农居点并!入的则按前款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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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在整:治规划期限之外有农!居点:并入的村庄在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则应按预测的迁入】人口数合理选定建设!用地指标预测用地】规模合理选择—建,设用地发展方向预留!建设发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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