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市发展战略
第6条 经济发展战略
以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核心。稳定和加强第一产业,改造和提升第二产业,发展和壮大第三产业。保护开发风景资源和人文景观,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步伐。
第7条 社会发展战略
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增加人民收入,建立完善的市场就业机制,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成果,增加城乡文化体育设施,改善城乡医疗和卫生条件,扩大城乡广播电视覆盖率以及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面。
第8条 生态环境发展战略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划定相应的保护区域,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和保护,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加强对现有天然林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加强土地保护,重视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延伸加工。
第9条 经济发展目标
根据《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结合黄石市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确定黄石市未来二十年经济发展目标。
第10条 产业结构
2000年底,黄石市一、二、三产业结构为9∶52.1∶38.9。
根据黄石市在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规划将加大第三产业的发展力度,产业结构调整目标是:2005年为9∶49∶42,
2010年为8∶47∶45,
2020年为6∶44∶50。
第11条 黄石——大冶一体化发展战略
根据《“十五”全国城镇发展布局规划》所倡导的在城镇密集地区要结合中心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疏解,探索建立都市区管理模式的规划策略。为实施湖北省以武汉为中心,以黄石、襄樊、宜昌为顶点形成全省社会经济发展“金三角”的战略构想,建立与黄石市作为鄂东地区中心城市的区域职能相匹配的城市结构;基于黄石、大冶两市地域相邻、产业结构相似的基础,按照协调资源配置与产业分工、强化区域经济发展统一性的原则,顺应两市城市空间正逐步对接的现实格局,本次规划将大冶市纳入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区范围,形成“黄石——大冶”城市地区,进行统一规划,协调管理,分头实施。
第12条 城市建设总体目标
贯彻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突出中心城区功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布局,突出城市特色,把黄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山水园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