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1 设计原—则,
?
,
,
3.1《.,1 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其设计!使用:期限:基坑支护的设计使】用期限不应小于一】年当基坑支护—结构作?为,永久结?构时应满《足永久工程设—计要:求
:
《
3.1.2 【 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
,
— 1: :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
2】 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
3.1【.3 基坑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岩土工程条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按表3.1.—3采用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基坑周边岩—土工程条件的复杂】。程度应按本规程第3!.1.4条确—。定
?
《。 当a≤1.!0且有重要建(构】)筑:物、管线或生命线】工程时基坑》安全等级应》为,。一级
表!。3.1.3 — 基坑安全等级
!
》
》注a表示邻近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管,线外边缘《。。)至基坑底边—缘,的水:。平,距离与邻近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管《。线外边缘)基础(管!。线)底面《至,基,。。坑底:垂直距离的比—值
:
?
,
3.1.4 】。岩土:工,程条件按下列规定】分为三?类
》。
?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
【
:
,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大;
】
— 《2)降水《深度大于6m降水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
】
》 : 3)坑壁土【多为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2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Ⅱ《类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较大;
—
】 , 2)降水【深,度3~6m降水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
】 3)坑壁土【局部为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Ⅲ类:。
《
? ?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小;
【
, — 2)降水深度】小于3m降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
!
?
— 3)坑【壁,土很少有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3.【1.5 支—护结:构,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选用:下列相应的重—要性系?数(γ0)
—
《
一—级破:坏后果很严》重γ0=1.1;
!
:
? 二级—破坏:后果严重γ0=1.!0;
【
三级破坏!后果不严重γ0=0!.9
】 ,。 基《坑使用周期较长、】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工程可依—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
—。。
3.1.6! 支护结》构,设,计时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
!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受荷载或出现压屈!、局:部失:稳;
【
!。2,)支护?结,构及:土体整体《滑动;
】
, 》 3)》坑底土体隆起而丧失!稳定:;
】 《。。 4)对支挡】式结构坑《底土体丧失嵌固【能力:而使支护结构推【移或倾覆《;
—
:。 ? 5)对锚拉!式支挡结构或土钉墙!土体丧失对锚杆【或土钉的锚固能【力;
【
【 :6)重力式》。。水泥土墙整》体倾覆或滑移;
】
:
【 7)重【力式:。水泥:土墙、支挡式—结构因?其持力土层丧失承载!能力而破坏;
【
— 【。8)地下水渗流引】起的土体渗》透破坏
》
,
—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1)】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支护结构《位移;
! 》 2)因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渗流或!施工因素《而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土体变形;
!
— 3)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支护结?构位移;
》
?
【 ?4):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地下水】渗流:
》
3.1《.7 ? 支护结构、—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沉降、地—下水控制的》。计算和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
》 1 ?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或:过度变形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式》(3.1.7—。-1)的要求
】。
:
【
式中【γ0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本规程第3》.1.?5条的规定采—用;
【
【。 S》d作用效应(轴【力、:弯矩等)的基本组】合设计值;
】
? ?。 【Rd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
? :。 对临时性支护】结构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应按式《(3.1.7-2)!确定:
,
》
,
【 式中γF—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2》5;
《
:
《 ,。 S】k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值
】
:
? 2)!坑,体滑动、坑》。底隆起、挡土构件嵌!固段推移《、锚杆与《土钉拔动、支—护结构倾覆与滑【移等稳定性》计算和验算均应符】合式(?3.1.7-3【)要求
【
《
,
,。
: 式》中Rk抗滑》力、抗滑力》矩、抗?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极限抗拔承【载力等?土的抗力《标准值;
》
【 【。 ,Sk滑动力、—滑动:。力矩、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拉力等】作用:效应的?标,准值;
【
! K《稳,定性安?全系:数
?
?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由支护结【构的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等控制?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式(3.【1,。.7-4)》要求
《
,。
:。
:
《
式中【Sk作用《效应(位移、沉【降等)的标准—组合值?;,。
,
】 【C支护结《构的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的限:值
—
3.1.8 【 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与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的乘【积,(γ0Sd)—。可采:用下列内力设计【值表示
!
:
】式中Mk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弯矩值(》kN:·m);
【
? 》 V—k桉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剪力值(kN!。);
! ,。 ? N—k,按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轴向》拉力:或轴向压力》值(kN)
】
3.1.9 ! 基坑支《护设计应按下列要求!设定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控制?。值和基坑周边环境的!。沉降控制值
!
1 !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建(构)—。筑物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既有【建(:构):筑物的沉降控制值、!沉降差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中对地基变【形允许值的规定【。;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道路!。。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地面《沉降控制值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对其允许【变形的规《定
?
:
2 】 当支?护结构构件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应符合?主体结构设计对其】变形的?要求
【
3.1.10【。 基坑支护应按实!际的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和施》工荷载等条件进行】设计设计中应提出明!确的基坑周》边荷载限值、—地下水和《地表水控《制等:基坑使?用要求
《。
3.【1.:11 《支护结构按平面【结构分析时》应按基坑各部—位的开挖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地—质条件等因素划【分设计计算单—元对每一《计,算单元?应按其最不利—条件:进行计算对》位于基坑边缘的【。电梯井、集水坑等】特殊部位宜单独划分!计算单元《
》
3.1.12【 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支护结构各构件【施工顺?序及相应的分步开挖!深度和速度基坑开】。挖,各阶:段和:支护结构使》用阶段设计》均应符合本规程第3!.1.6条、第3.!1,.7条的《规,定
《
3.》1,.13 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支护结构设计应【采取:。防,冻措施
】
3.1.》14: 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在实》施前应对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