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基本规—。定 3】.1  设计原则 ! : 3.1.1 !。 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其《设计使用期限基【坑支护的《设计使用《期限不应小于一年当!基坑支护结构—。作为永久结》构时:。应满足永久工—程设计要求》 3.1!.2:  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    — 1:。  :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    2  【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3【。.1:.3  基坑—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岩土工程条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按—表3.1.3采【。用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基坑周边岩【土工程条件的—。复杂程?。度应按本规》程,第3:.1.4条确定 ! ?。    《 当a≤1.—0且有重要建(构)!筑物、管线或—生命线?工程时基坑安全【等级应为一级 ! , , ,表3.1.》3  基坑安全等级!。 】 : 注?a表示邻近》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管线外边缘)至基坑!底边缘的水平距离与!邻近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管线》外,边缘)基础(管线)!。底面至基坑底—垂直:距离的比值 【 ? 3:.1.4  岩【。土工程条件按下【列规定分为》三类 【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大; —    【     2)降】。水深度大于6m降水!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 【   》  :    《3)坑壁土多为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Ⅱ《类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较大;—  【      — ,2)降水深度3~】6m降水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     !  :  3?)坑壁土局部为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Ⅲ:类 》   《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小; — :         !2,)降水深《度小于?3m降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 ?  》       【3)坑?壁土很少有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3】.1.5  支护结!构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选用下列相应的【。重要性系数(—γ0) 《 ?。 ,     》一,。级破:坏后果很严重γ0=!。1.:。1; ?  —   二级破坏后】果严重γ0》=1.0; —   【  三?级破坏后果不严重】γ0=0《.9  !   基坑使—用周期较《长、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工《程可依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 ? 3.1.6】 , 支护?结构设计时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 : 《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受荷载?或,出现:压屈、局《部失稳; 【    —     2)【支护:结构及土体整体【滑动; 》。 :      【   ?3)坑底土体隆起】。而丧失稳定; !     【  :  :4)对支《挡,式结构坑《底土体丧失嵌固能力!而使支护结》构推移或倾覆; !    【    《 5)对锚拉式支挡!结,构或土钉墙土体丧】失对:。锚杆或土钉的—锚固能力《。;, : :     —    6)—。重力式水《泥土墙整体倾覆或滑!移; 》 ,       】  7?),重力式水《泥土墙?、支挡式结构因其持!力土层丧失承—载能力?而,破坏:; 【  :      8)地!下水渗流引起的【土体渗透破坏 ! :   ?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1)!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支—护结构位移;— 《     —    《2)因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渗流?或施工因《素而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土体:变形:;  】   ?    《3)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支护【结构位移; ! :       【 4)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地下水渗《流 ? 3》.1.7  —支护结?构、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沉【降、地下水控制【的计算和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或过度变》形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式(3.1.7-!1)的?要求 — 【 ,    式中—γ0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本规】。程第3.1.5条的!规,定采用; —   —        】Sd作用效应(【轴力、弯矩等)【的基本组合设计值;!    !       R】d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     】对临:时性支护结构—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应按式(】3.1.7-2【)确定 《 ? ?     !式中γF《。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25;? —         ! Sk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值 —。 《       【 2)坑体滑动【、坑底隆起、挡土构!件嵌固段推》移,、锚杆与土》钉拔:动、支护结构倾覆】与滑移等稳定性计】算和验算均应符合】式(3.1》.7-3)》。要求 ? !。 :    《式中Rk抗滑力【、抗:滑力矩、抗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极限抗拔承载力等土!的抗力标准值; 】   【        】Sk滑动《力、滑动《力矩、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拉力等作用效—应的标准值;— , 《     》      K稳】定,性安全?系数 】。 ,   2 》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由支护结构的—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等控制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式(3.1.【7-4)《要求 【 【   ? 式中?Sk作用效应(位】移、沉降等)的标准!组合值; !        】   C支护结构】的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的》限值 3!.1.8《  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与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的乘积(γ0S】d)可采用》下列内力设计值【表示 ! ? :   ? 式中Mk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弯矩值(kN·!。m);?  【  :    《   ?Vk桉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剪力值(】kN); 】   《     》   ?Nk按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轴》向拉:力或轴?向压力值(kN【) ? ? 3.1.9  】基坑支护设》计应按下列要求【设定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控?制,值和基坑周边环境的!沉降控制值》 —。   ? 1  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建(构)筑物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既有—。建(:构)筑物的沉—降控:制值、?沉,降差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中对地基变—形允:许值的规定;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道路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地面沉降控制值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对其允许变形—的规定 — :     》。2, , ,当支护结构构—件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应符》。合主体?结构:设计对其变》形的要求 】 3.1.10 !。。 基坑支《。护应按?实际的?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和【施工荷载等条件【进,行设计设计中应提出!明确的基《坑周边荷《载限值、《地下水?。和,地表水控制等—基坑使用要求 !。。 3《.1.1《1  ?支护:结构按平《面,结构分析时》应按基坑《各部位的开挖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地质条件等因素【划分设计计算单元对!每一计算单元—应,按,其,最不利条件进行【计算对位于基坑边】缘的:电,梯井、集水坑等特殊!部位宜单独》划分计算单元— 《 3?。.1.12》。 , 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支护—结构各构件施工顺序!。及相应的分步开挖】深度和速度基坑开】挖各阶段《和支:护结构使用阶段设计!均应:符合:本规程第《3.1.6条、第】3.1?.,7条的规定 ! 3.《1.13  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支护结构设计应采取!。防冻措施 】 3.1.1【4  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在实施前—应对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