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1 设计原—。则
【3,。.1.1 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其设计使用期—限基坑支《。护的设计《使用期限不应—小于一年当基坑支护!结,构作:。为永久结构时应满】足,永久工程设计要求】
,
3.1】.2 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 1 【。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
》 2 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
3.》1.3 基坑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岩土工【程条:。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按表3.—1.3采用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基—坑周:。边岩土工程条—件的复杂程度—应按:本,。规程第3.1—.4条确定》
【 : 当a≤1.—0且:有重要建《(,构,)筑物、管》线或:生命线工程时—基坑安全等级应为一!级
【表3.1《。.3 基坑安【全等级
—
》
注a—表示:邻近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管线外边《缘)至基《坑,。。。。底边:缘的水平距离与【邻近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管】。线外边缘)基础(管!线)底面《至基坑底垂》直,距离的比值
—。
:
3.》1.4 岩土【工,程条件按下列规定分!为三类
】。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大:;,
《
,
, 》。 2)降水深】度大于?6m降水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
】
,。
》 3)—坑壁土多为》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 , :。2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Ⅱ类
!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较大;【
》
】 2)降水深—度3~6m》降水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
? :。 3)坑!壁土局部为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Ⅲ?类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小;!
》
》 2)—降水深度《小于3m《降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
【
!3)坑壁土很—少有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3.1?.5 支护结构】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选用:下列相应的重要【性系:数(γ0)
】
— 一级破坏后果很严!重γ0?=1.1;
】
:
《 二级破坏》后果严重《γ0=1.0;
!
,
三级!破坏:后果不严《重γ0=0.9
!
?
基坑【使用:周期较长、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工程可依!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
?。
?
3.1.》6 : ,。支护结构设计时【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
?
》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受荷载?或出现压屈》。、局部失稳;
】
— : 2)支护结!构及土体《整体滑动;
【。
】 3)坑底】土体隆起而丧—失稳定?;
》
— : 4)《对支挡?式,结构坑底土体丧失】嵌固:能力而使支护结构】推移或倾覆;
】
,
《 5】)对锚?。拉式支挡结构或土】钉墙土体丧失对锚杆!或土钉?的,锚固能力;
!
— 6)重【力式水泥土》墙整体?倾覆或滑《移;
】 【 7)重力式水泥】。土墙:、支挡式结构因【。其持力?土层丧失承》载能力?。。而破坏;
】
: 》 8《),地下水渗流引—起,的土体渗透破坏【
:
《 2 —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 —1)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支护结!构位移;
》
《
!2,)因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渗流或施工因素而!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土,体变形?;,
》
, , , ? 3)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支护结—构位移;
!
, 】4)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地下水渗流!。。
—3,.1:.7 支护—结构、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沉—降、地下水控制【的计:算和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
》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 ?。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或过度变形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式(3.!。1,.7-1)》。的,。要求
【
:
?
式【。中,γ0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本规程第3.1【。.5条的规定采用;!
》
, 】 Sd作用—效应(轴力、弯矩】等):的基本组《合设计值《;
】 !Rd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
— 对临《时性:支护结构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应《按式(3.1.7】-2)确《定,
》。
—
? 式中γF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25;
】
! Sk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值
?
:
:
— 2)坑体【滑动:、坑底隆起、挡土】构件嵌固段推—。。移、锚?杆与土钉拔动、【支护结构倾覆—与滑移?等稳定性《计算和验算均应符】合式(3.1—。。。.7:-3)要求
—
:
】
》式中Rk抗滑力【、抗滑力矩、抗【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极限抗拔承【载力等?。土,的抗:力,标准值?;
【 》 Sk【滑,动力:、滑:动力矩、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拉力!等作用效应》的标准值;
!
,。
【 K》稳定性安全系数
!
?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由支《。。护结构的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等控制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式(3.1.7-!4)要求
—
:
】 式中Sk】作用效应(位移、】沉降等)的标准【组合值;《
— 【 C支护结构】的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的限?值
【。3.1.《8 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与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的乘积(γ0—S,d)可采用下列【内力设计《值表示
】
:
》 式中M【k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弯矩》值(kN·m)【;
! — Vk《桉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剪《力值(k《N);
《。
?
》 — Nk?按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轴:向拉力或轴向—压力值(k》N)
《
?
,3.:1.9 基坑支护!设,计应:按下列要求设—定,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控制?值,和,基坑周边环境的【。沉,降控制值《。
— 1 【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建(构)筑物!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既有建—。(构)筑物的沉【降,控制值、沉降差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中:。对地基?变,形允许值的规定;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道?路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地面沉降控—制值: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对其?允许变形的规定
】
【 , 2 当支护结】构构件?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应符合主体结【构设计对其变形的要!求
《
3.1.10! 基坑支护应按实!际的: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和施】工荷载等《条件进行设》计设计?中,应提出明确的基【坑周:边荷载限值、地下】水和地表《。。水,控制:等基坑使用要求【。
3.1!。.11 《 支护结构》按平面结构分析【时应按基坑各部位】的开挖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地质条件—等因素划分设计计算!单元:对,每一:计算单元应按其【最不:利,。条件进行《计算对?位于基坑边》缘的电?梯,井、集水坑等特殊】部位宜单独划分【计算单元
—
?
3.1.12【。 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支—护结构各构件—施工顺序及相应【的分步开挖深度和速!。度基:坑开挖各阶段和支】护结构使用》阶段设计均应符【合本规程第3.1】.6条?、第3.1.7条】的规定
】
3.?1.13 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支护结构设计应采!。取,防冻措施
!
3.1.14 !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在实施前应》对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