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基本规—定 3.!1  设计原—则, ? , , 3.1《.,1  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其设计!使用:期限:基坑支护的设计使】用期限不应小于一】年当基坑支护—结构作?为,永久结?构时应满《足永久工程设—计要:求 : 《 3.1.2 【 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 ,    — 1:  :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     2】  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 3.1【.3  基坑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岩土工程条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按表3.1.—3采用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基坑周边岩—土工程条件的复杂】。程度应按本规程第3!.1.4条确—。定 ? 《。    当a≤1.!0且有重要建(构】)筑:物、管线或生命线】工程时基坑》安全等级应》为,。一级 表!。3.1.3 — 基坑安全等级 ! 》 》注a表示邻近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管,线外边缘《。。)至基坑底边—缘,的水:。平,距离与邻近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管《。线外边缘)基础(管!。线)底面《至,基,。。坑底:垂直距离的比—值 : ? , 3.1.4  】。岩土:工,程条件按下列规定】分为三?类 》。  ?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 【 : ,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大; 】     —    《2)降水《深度大于6m降水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 】     》  :  3)坑壁土【多为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2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Ⅱ《类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较大; —     】 ,   2)降水【深,度3~6m降水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       】  3)坑壁土【局部为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Ⅲ类:。 《  ?   ?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小; 【 ,      —  2)降水深度】小于3m降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 ! ?     —    3)坑【壁,土很少有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3.【1.5  支—护结:构,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选用:下列相应的重—要性系?数(γ0) — 《     一—级破:坏后果很严》重γ0=1.1; ! : ?    二级—破坏:后果严重γ0=1.!0; 【     三级破坏!后果不严重γ0=0!.9 】 ,。   基《坑使用周期较长、】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工程可依—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 —。。 3.1.6!  支护结》构,设,计时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 !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受荷载或出现压屈!、局:部失:稳; 【         !。2,)支护?结,构及:土体整体《滑动; 】 ,     》   3)》坑底土体隆起而丧失!稳定:;  】    《。。   4)对支挡】式结构坑《底土体丧失嵌固【能力:而使支护结构推【移或倾覆《; —  :。   ?    5)对锚拉!式支挡结构或土钉墙!土体丧失对锚杆【或土钉的锚固能【力; 【       【  :6)重力式》。。水泥土墙整》体倾覆或滑移; 】 :     【    7)重【力式:。水泥:土墙、支挡式—结构因?其持力土层丧失承载!能力而破坏; 【  —       【。8)地下水渗流引】起的土体渗》透破坏 》 ,    —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1)】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支护结构《位移; !     》   2)因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渗流或!施工因素《而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土体变形; !   —      3)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支护结?构位移; 》 ?      【   ?4):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地下水】渗流: 》 3.1《.7 ? 支护结构、—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沉降、地—下水控制的》。计算和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    》 1 ?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或:过度变形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式》(3.1.7—。-1)的要求 】。 : 【     式中【γ0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本规程第3》.1.?5条的规定采—用; 【       【。    S》d作用效应(轴【力、:弯矩等)的基本组】合设计值; 】 ?   ?。       【Rd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 ?  :。  对临时性支护】结构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应按式《(3.1.7-2)!确定: , 》 ,   【  式中γF—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2》5; 《 :   《 ,。       S】k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值 】 :  ?       2)!坑,体滑动、坑》。底隆起、挡土构件嵌!固段推移《、锚杆与《土钉拔动、支—护结构倾覆与滑【移等稳定性》计算和验算均应符】合式(?3.1.7-3【)要求 【 《 , ,。 :    式》中Rk抗滑》力、抗滑力》矩、抗?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极限抗拔承【载力等?土的抗力《标准值; 》   【       【。 ,Sk滑动力、—滑动:。力矩、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拉力等】作用:效应的?标,准值; 【        !   K《稳,定性安?全系:数 ? ?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由支护结【构的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等控制?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式(3.【1,。.7-4)》要求 《 ,。 :。 : 《     式中【Sk作用《效应(位移、沉【降等)的标准—组合值?;,。 ,    】       【C支护结《构的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的限:值 — 3.1.8 【 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与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的乘【积,(γ0Sd)—。可采:用下列内力设计【值表示 ! :     】式中Mk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弯矩值(》kN:·m); 【 ?     》     V—k桉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剪力值(kN!。);  ! ,。   ?     N—k,按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轴向》拉力:或轴向压力》值(kN) 】 3.1.9 ! 基坑支《护设计应按下列要求!设定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控制?。值和基坑周边环境的!。沉降控制值 !     1  !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建(构)—。筑物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既有【建(:构):筑物的沉降控制值、!沉降差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中对地基变【形允许值的规定【。;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道路!。。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地面《沉降控制值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对其允许【变形的规《定 ? :     2 】 当支?护结构构件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应符合?主体结构设计对其】变形的?要求 【 3.1.10【。  基坑支护应按实!际的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和施》工荷载等条件进行】设计设计中应提出明!确的基坑周》边荷载限值、—地下水和《地表水控《制等:基坑使?用要求 《。 3.【1.:11  《支护结构按平面【结构分析时》应按基坑各部—位的开挖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地—质条件等因素划【分设计计算单—元对每一《计,算单元?应按其最不利—条件:进行计算对》位于基坑边缘的【。电梯井、集水坑等】特殊部位宜单独划分!计算单元《 》 3.1.12【  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支护结构各构件【施工顺?序及相应的分步开挖!深度和速度基坑开】。挖,各阶:段和:支护结构使》用阶段设计》均应符合本规程第3!.1.6条、第3.!1,.7条的《规,定 《 3.》1,.13  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支护结构设计应【采取:。防,冻措施 】 3.1.》14:  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在实》施前应对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