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基本?规,定
《
3.》1 设计》原则
》
3.1.1】 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其—设计使用《期限基坑支》护的设计使》用期限不应小—。于一年当基坑支护】结,构,作为永久结构时应】满足永久工程设【计,要,求
3】.1.2 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
》 《1 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
】 ,2 ?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
3.—1.3 》基坑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岩土工《。程条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按》表3.1《.3采?用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基坑周边岩—土工:程条件?的复:杂程度应按本规【程第3.1.4条】确定
》
当】。a≤1.0且—有重要建(》构)筑物、管—线或生命《线工程?。时基坑?安,。全等级应为一级
】。
表3.】1.:3 基坑安全等】。级
:
!
注a表》示邻近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管线外边》缘):至基坑底边缘的【水,平距:离与邻近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管线外边缘)—基,。础(管?线)底面《至基坑底垂直距离】的比值
】
3.1.4 】岩土工程条件按【下列规定《分为三类
!
1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
!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大;
!
】 : 2)降水深度!大于6m降水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
【 》 :3)坑壁土》多为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Ⅱ类》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较大—;,
》。
【 2)降水深度3!~6m降水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
—。 【3)坑壁土局部为】。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 ?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Ⅲ】。类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小;
—
》。 》2)降水深度小【于3:m降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
! ? 3)坑壁!土很少有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3.1.5— 支护结构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选用下列相应】的重要性《系,。数(γ0)
—
,
— 一级破坏后果很!严重γ0=1.1】;
:
《
二级破】。坏后果严重γ—0,=1.0;》
》。
三—级破坏后果不严【重γ0=0.—9
! ,。 基坑使用周期较】长,、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工程可依【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
【
,
3.1—.6: 支护结构设【计时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
】
《。。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受荷载?或,出,现压屈、《局部失稳;》
! 《。 ,2)支护结构及土】体整体滑动;—
:
! , 3)坑底土【。。体隆起而丧失—。稳定;
【
【。 4)》对,支挡式结构坑底土】。体丧失嵌固能—力而:使支:护结构推移》或倾覆;
》。
:
】 5)对—锚拉式支挡结构【或土:钉墙土体丧》失对锚杆《或土钉的锚固能力】;
?。
! 6)重力【。。式水泥土墙整—体倾覆或滑移;
!
》 ? 7》)重力式《水,泥土墙、支挡式【结,构因:其持力土层》丧失承载能力而破坏!;
—
《 : : 8)地下水渗流】引起的土体》渗透:破坏
》。。
《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 : ? 1)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支护结—构位移;
】
! ,2)因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渗流或施工因素【而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土《。体变形;
—
《 》 3)》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支护?结构位?移,;
【 】4)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地下水渗》。流
》
,
3.1.7 【 支护结《构、:。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沉降《、,地下水控制的—计算:和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
【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或过度?变形: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式(!3.1.7-1)】的要求
》
,
【
: 式中γ【0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本规程第3.1】.,5条的规定采—。用;:
,
】 《 S《d,作,用效:应(轴力《、弯矩等《)的基本组合设【计值;
【
: 】 :Rd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
《。 对临《时,性支护结构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应按式(3.!1,。.7:-2)确《定
】
:
,
: 式中γF】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25;
! ? Sk!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值
《。
?。
! 2)坑体滑动、】坑底:隆起、挡土》构件嵌固段》推移、锚《。杆,与土钉拔动、支护】结构倾覆《与滑移等《稳定性计算》和验算均应》符合式?。(3.1.7-3】)要求
【
—
: 式中—Rk抗滑《力、抗滑《力矩:、抗: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极限—抗拔承载力》等土的?抗力标?准值;
》
! Sk滑】动,力,。、滑动力矩、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拉】。。力等作用效应的标准!值,;
—。
: — :。 K稳定性安全系数!
】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由》支护结构的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等控制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式(】3.1.7》-4)要求
—
:
! 式中Sk】作用效应(位移、沉!降等)?的标准?组合值;
》
《
《 , 》 C支?护结构的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的》限值
?
》3.1.8 — 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与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的乘积(γ】0Sd)可采用下列!内力设计值表—示
《
《
!式中Mk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弯矩值(k—N·m?);
?
:。
《 》 , ,。 Vk桉》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剪力值(!kN);
【。
!。。 N》k按: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轴向拉—力或轴向《压力值(kN)【
:
3》.1.9《 基坑支护设计应!按下列要求设定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控制!值,和基坑周边环境的】沉降控制值
】
,
《 , 1 ? 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建(构》)筑物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既有建(构)【筑物的?沉降控制《值、沉?降差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中,对,地基变?形允许值的规—。定;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道【路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地,面沉降控《制值: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对其》允许变形的规定【
:
》 2 当支】护结构构件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应符合】主体结?构设计对其变—形的要求
!
3.1.1—0 基《坑支:护应按实际的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和施工】荷载等条件》进行:设计设计中应提出明!确的基坑周》边荷载限《值、:地下:水和地表《水控制等基》坑使用要求
!
3.1》.11 》支护结构按》平面结?构分析时应》按基坑各部位的【开挖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地质—条件等因素划分设】计计:算单:元对每一计算单元应!。按其最不《利条件进行计算对】位于基坑边缘的【电梯:井、集水坑等特殊】部位宜单独划分计算!单元:
?。
3.1.12! 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支护结构各【构件:施工顺序及相应的分!步,开挖深度和速度【基坑开挖各阶—段和:支护结构使用阶【段设计均应》。符合本?规程第3.1.【。6条、第3》。.1.7条的规【定
《
:
3.1.1—3 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支护结》构设:计应采取《防冻措施
【
3.1—.14 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在实施前!。。应对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