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3》.1 设计—原则
3!.1:。.,1 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其设计使用期限基坑!。支护的设计》使用期限不应小【于一年当基坑支护】结,构作为?永久结构时应—满足永久工程设【计要求
】
,3.1.2 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
? 1 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
:。
,
2【 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
3.1.3 !基坑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岩土】工程条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按表3.1》.,3采用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基坑周边岩土】工程条件的复杂程】度应按本规程第3.!1.4条确定
】。
》 当《a≤1?.0且?有重要建(构)筑物!、管线或生命—。线,工程时基坑安全等级!应,为一级
—
表3.1.3! 基坑安全等级】
:
!
注a表示邻近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管线外边缘【)至基坑底》边缘:的水平距离与邻近】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管线外边缘!)基础(管线)底面!至基坑?底垂直距离的比值】
3.1!.4 岩土工【程条:件按下列《规定分为三类
!
?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
:
《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大【;
?
【 , 2)降【。水深度大《于6m?降水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
】。
! 3)—坑壁土多为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Ⅱ类
》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较《大;
—
? 2)!降水深?度3~6m降水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
《 , 3)—坑壁土局部》为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Ⅲ类》
【 【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小:;
《
《 ? 2)降【水深度小于3m【降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
—
:
】 3)坑壁土很【。少有松软的填土【层,或软弱土层
!
3.1.5 】 支护结构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选用》下列相应的重要【性系数(γ0)【
】 一级破》坏后果很严重γ0=!1.1;《
》
二级【破,坏后果?严重γ0=1.【0;
】 三级破坏】后果不严重γ0【=0.?。9
【 ? 基坑使用周期较】长、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工》程可依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
3!.1.6 支【护结构设计时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
】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受荷载或!出,现压屈、局部失稳;!
:。
【 2)支】护,结构及?土体整体滑动;
!
》。 ? ? 3)坑底》土体隆起而丧—失稳:定;
—
】 4)对支挡式】结构坑底《土体丧失嵌固能力而!使支护?结构推移《或倾覆?;
:
! 《5)对锚拉式支挡】。结构或土钉》墙土体?丧失:对锚杆或土钉的锚】固能力;
》
,。
》 6】)重力式水泥土墙整!体倾覆或滑移;
!
》 7)!重力式水《泥土墙、支挡式【结构因其持》力,土,。层丧:失,承载能力而》破坏;?
?。
! 8)地下水渗】流引起的《土体渗透破坏
】
【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 , 1【)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支】护结构位移;
!
! 2)因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渗流或!施工因素而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土体变形—;
】 3)!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支护结构位!移;
】 》 ?4)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地下水渗流》
:
3.—。1.7 》支护结构、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沉降、地—下水控制的计—算和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
《 ,。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或过度变形【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式】(3.1.7-1)!的要求
【
【
? 式中γ0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本,。规程第3.》1.5条的》规定采用;
—
! ? : Sd作用》效应(轴力》、弯矩等)的基【本组合设计》值;
?
! R【d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 , 对临时—性支护?结构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应按式(3.1.】7-2)确》。定
—。
?
— , 式中γF》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25;—
,
,
— : Sk】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值
【
! : ,2)坑体《滑动、坑底隆起、挡!土,构,件,嵌固段推移、锚杆】与,土钉拔动《、支护?结,构,倾覆与滑移等稳【定,性计算和验算均应】符合式(《3.1?.7-3)要求
!
:
《
【 式中Rk》抗滑力、抗滑力矩、!。抗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极《限抗拔承载力—等土的抗力标—准,值;
—
】 Sk滑动】力、滑?动力矩、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拉力》。等作用效应的—标准值;
】
》。 : 》K稳定?。性安全系数
】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由支《护结构的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等控制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式(:3.:1.7?-4:)要求
—
?
,
?
: 式中S【k作用效应(位移、!沉降等)的标准组合!值;
】 【 C《支护结构的位移【、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的限值】
—。3.1?.8 《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与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的《乘积(?γ0Sd)》可采用下《列内力?设计值表《。示
:
!
式【中,Mk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弯:矩值(kN·m【);
》
【 —V,k桉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剪:力值(?kN);
》
— — Nk按作用】标准组合计算的轴】向拉力或《。。轴,。向压力值(kN)
!
3.1】.9: 基坑支》护设计应按下—列要求设《定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控制值和基【坑周边环境的—沉降控制值
—
《
, 1 【。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建(构)》筑物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既有建(构)筑】物的沉降控制—值、沉降差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中对!地,基变:形允许值《的规定;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道路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地】面,。沉降控制《。。值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对其允许变形!的规定
—
2 ! 当支护结构—构件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应符合》主,体结构设计对其变】形的要求
》
3—.,1.10《 基?坑支护应按实际【的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和施工》荷载等条件进—行设计设计中应提】出,明确的基坑周边荷载!限值、?地下:水和地表水》控制:。等,基坑使用要》求
?
3.—1.11 》 支护?结,构按平面结》构分析时应按基【坑各部位的开挖【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地质条件等因素划】分设计计算单—元对:每,一计算单元应按其最!不利条件进》。行计算?对位于基《。坑边缘的电》梯井:、集水?坑等特殊部位宜单】独划分计算单元
】
3—.1.?12 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支护结构》各构件施工》。顺序:及相:。应的分步开挖—深,度和:速,度基坑开挖各阶段】和支护结构使用阶段!。设计均应符合本规】程第3.1》.6条、第3.1.!7条的规定》
—3,.1:.13 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支护结构【设计应采取防冻【措施
《
3.1【.14 《 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在实施前应对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