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道 路
4.3.1 充电站内道路的设置应满足消防及服务车辆通行的要求。充电站的出入口不宜少于2个,当充电站的车位不超过50个时,可设置1个出入口。入口和出口宜分开设置,并应明确指示标识。
4.3.2 充电站内双列布置充电位时,中间行车道宜按行驶车型双车道设置;单列布置充电位时,行车道宜按行驶车型双车道设置。充电站内的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充电站内道路的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充电站内道路不宜采用沥青路面。
4.3.3 充电站的道路设计宜采用城市型道路。
4.3.4 充电站的进出站道路应与站外市政道路顺畅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