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 瓦斯抽放泵站附件安装
Ⅰ 主控项目
19.4.1 安装的设备,主要的或用于重要部位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泵站中属煤矿安全标志管理范围的产品,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利用瓦斯时,在泵的出气侧管路系统必须装设防回火、防回气、防爆炸的安全装置。
检验方法:检查设备、材料合格证明书。
19.4.2 防爆炸和防回火安全装置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技术文件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19.4.3 阀门的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进出口方向应正确,阀门安装连接应牢固、紧密,阀门启闭应灵活,手轮、手柄应朝向合理。
检查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启闭检查。
19.4.4 孔板流量计、吸气管路上的真空表、排气管路上的压力表、吸气联通管上的瓦斯浓度测量阀、气水分离器上的瓦斯浓度测量阀、高低浓甲烷传感器、断水保护器等泵站附属设施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19.4.5 抽放泵冷却系统安装、泵体水封水位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溢水槽溢水均匀,冷却水应洁净,其进水口水温应在35℃以下。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现场操作检查。
19.4.6 淋水式冷却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19.4.7 负压放水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现场检查。
19.4.8 放空管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总长的5/1000,最大不应超过25mm。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19.4.9 附属设备支架(托、梁)和座(墩)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支架、支座与设备接触应紧密,同类设备应排列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