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铆接和焊接
Ⅰ 主控项目
8.3.1 井架铆接连接组装的板迭应夹紧,用0.3mm塞尺检查,塞入深度不得大于20mm。
检验方法:用0.3 mm塞尺检查。
8.3.2 铆接接头的接缝两边各100mm范围内,其间隙不得大于0.5mm。
检验方法:用0.5mm塞尺检查。
8.3.3 焊条、焊剂、焊丝和施焊用的保护气体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和检查出厂合格证、烘焙记录。
8.3.4 定位点焊所用焊接材料应与正式焊接材料相同,点焊高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2/3。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用焊缝量规检查。
8.3.5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夹渣、焊瘤、烧穿、弧坑、针状气孔和熔合性飞溅物等缺陷,气孔、咬边应符合表8.3.5的规定。
表8.3.5 焊缝的外观检验质量标准
8.3.6 承受拉力或压力且要求与母材等强度的焊缝,应经超声波、X射线探伤检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表8.3.6-1和表8.3.6-2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探伤报告及X射线底片,并按设计和规范要求采用无损探伤抽查。
表8.3.6-1 焊接质量检验级别
注,1 一级焊缝——承受拉力且要求与母材等强度的焊缝。
2 二级焊缝——承受压力且要求与母材等强度的焊缝。
表8.3.6-2 X射线检验质量规范
注:1 δ为母材厚度。
2 L为相邻两夹渣中较长者。
3 点数为计算指数,是指X射线底片上任何10mm×50mm焊缝区域内(宽度小于10mm的焊缝,长度仍用50mm)允许的气孔点数,母材厚度在表中所列厚度之间时,其允许气孔点数用插入法计算取整数。
Ⅱ 一般项目
8.3.7 铆接的板边应平直,无毛刺、卷边,铆成的铆钉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7的规定。
表8.3.7 铆接铆钉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但不得少于1个节点。
8.3.8 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8的规定。
表8.3.8 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
8.3.9 焊缝焊波应均匀,焊渣和飞溅物应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按焊缝数量抽查5%,每条焊缝检查1处,但不得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10 焊缝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10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各种焊缝数量各抽查5%,但均不得少于1条。长度小于500mm的焊缝,每条检查1处;长度为500mm~2000mm的焊缝,每条检查2处;长度大于2000mm的焊缝,每条检查3处。
表8.3.10 焊缝尺寸的允许偏差
注:b为焊缝宽度;K为焊角尺寸;δ为母材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