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树脂锚杆固定托架及梁的安装
Ⅰ 主控项目
7.2.1 树脂锚固剂的技术性能、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及做锚固试验。
7.2.2 锚杆杆体的规格、型号、强度及防腐蚀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抽查总数10%,并任选3个杆体做抗拉强度试验。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抗拉强度试验报告及尺量检查。
7.2.3 锚杆安装锚固力试验,在锚杆安装1h后,应按设计规定值进行试验。当设计无规定时,每根锚杆锚固力的试验值不得低于50kN,凡不合格的锚杆应重新安装和试验,直至合格。
检查数量:每层梁先任选三根做锚固力试验,只要有一根不合格则同层梁锚杆应全数试验。
检验方法:现场鉴证及检查锚固力试验记录。
7.2.4 罐道梁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3.1条的规定外,罐道梁操平及罐道梁与托架的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罐道梁操平:梁操平时,可在梁与托架间用不同厚度的防腐蚀铁垫板调整,垫板尺寸应等于或大于梁(包括梁下连接板)与托架的接触尺寸,不得用零碎垫板,每组垫铁的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并用螺栓或焊接方法固定;
2 罐道梁与托架连接采用焊接时,操平找正后按设计要求进行焊接;
3 罐道梁与托架连接采用螺栓固定,且螺栓孔为长形孔时,孔上应加盖方垫圈;
4 罐道梁与托架连接选用高强螺栓时,用力矩扳手拧紧,不需点焊。
检查数量:按检查点数抽查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7.2.5 固定在井壁上的托架应紧贴井壁,充填密实。
检查数量:按检查点数抽查10%。
检验方法:用楔形塞尺(自制)检查。
7.2.6 组合罐道的固定螺栓的规格、型号、穿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紧固可靠,螺栓露出螺母1个~5个螺距。
检查数量:按检查点数抽查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7 直接固定罐道的托架立面上的螺栓孔中心线与井筒十字中心线的距离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钢罐道的托架时的允许偏差为±2.0mm;
2 装木罐道的托架时的允许偏差为±3.0mm。
检查数量:按检查点数抽查10%。
检验方法:施工时根据测量垂线尺量检查,竣工后检查施工记录。
7.2.8 直接固定罐道的托架立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2.0/1000。
检查数量:按检查点数抽查10%。
检验方法:施工时根据测量垂线尺量检查,竣工后检查施工记录。
7.2.9 树脂锚杆及托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9的规定。
表7.2.9 树脂锚杆及托架安装的允许偏差
检查数量:按检查点数抽查10%。